【明慧网2003年2月21日】2002年7月20日午后3点左右,大连市金州区巡警于卫东,亲自将大法弟子苗俊杰抓捕,入狱后使用了非人的手段进行严刑拷打,而于卫东因此而扬名大连市。在法制报上以“只身一人”抓了大法弟子受到了“嘉奖”。于卫东31岁,身强力壮。可宇宙的法理是公平的,谁破坏大法、谁迫害大法弟子,天理是不容的,抓了苗俊杰不久,于卫东身体出现了异常,浑身无力、出虚汗,上楼梯到二楼就气喘吁吁。三个月后进医院一检查患了白血病──血癌晚期。现做化疗头发都掉没了。奉劝世人,破坏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要受到神的惩罚,善恶有报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