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7日】李维新是吉林省延吉工贸公司主要负责人。他逼着这个公司(下属单位有一个延吉卷烟厂)职员的大法弟子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否则就任何职务都只给开三百元的工资,而这个公司的普通工人的一般的工资是千元以上。有一个没写保证的大法弟子给他邮了几次真象传单,希望能唤醒他的良知。可是李维新从传达上可能认出这位大法弟子的笔迹,就给公安局举报这位大法弟子。因此这位大法弟子不得不有家不能归只能流离在外。
在这里再一次奉劝那些还执迷不悟的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的人,希望你们悬崖勒马,善待这一群善良的人们。
朴南洙: 吉林省延吉市610办公室主任
手机 13019189185 办公室 0433-2518644 家 0433-2539185
金龙灿:中国吉林省延吉卷烟包装材料厂厂长。手机13904487298 办公室 0433-2215414 家 0433-2817899
朴永汉:中国吉林省延吉卷烟包装材料厂书记。手机:13704382452 家:04332239071
李维新:中国吉林省工贸公司总经理。手机:13904488525 办公室:0433-2829480
金胜龙:中国吉林省工贸公司书记。 手机13704387748 办公室 0433-2833264 0433286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