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3年11月,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七大队对逐渐清醒过来的和一直不写保证的大法学员進行肉体迫害。包括用电棍电击大法弟子的身体,但不电击脸部,使表面看不出来。其中,长春大法学员,50多岁的赵俊芳被他们迫害得浑身是伤不敢走路;七大队五小队管教臧平,2004年6月,对延吉来的大法弟子陈×梅(23岁,大学毕业流离失所被抓)進行迫害,陈×梅被臧平拖到宿舍楼進行迫害,从上午11点多迫害到下午3点多才回来,回来后走路身体都颤抖。
郝丽梅、聂文芝经常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还经常给管教出主意,迫害大法弟子。他们经常是晚上迫害大法弟子,被迫害大法弟子的喊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梅河口大法弟子王明娟第一次被非法教养一年,又被非法加期一年半。到期后,她又二次進京,被非法教养三年。2004年6月3日到期。但恶人妄图非法超期关押她。在邪恶之徒企图迫害其他大法弟子时,王明娟大声制止,被非法加期(具体时间不详),其亲属去接见时说到8月2日到期,但不知现在回没回来。
另外,七大队管教刘湖、栾云娟、大队长侯志红极尽邪恶之能事,亲自动手毒打大法弟子,四小队管教强同芹更为邪恶。他们为了挣钱自己到处找活让大法弟子额外干私活。其他大队中午都有休息时间,而她却一分钟都不让停,包括SARS期间叠口罩、粘衣服、做鸟、粘蝴蝶等,经常是下午把活背着别人扛到寝室剥夺大法弟子的睡眠时间为他们劳工生产,所长来检查时怕被发现就把所做的放到床下。大法学员经常是早5点起床,7点吃饭,劳动一天中间没有休息时间,晚上9点到10点才让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