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1日】我叫王敏霞,今年47岁,96年3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我没有修炼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如:心肺病、风湿症、十二指肠溃疡、血小板减少、神经衰弱、脑神经痛等多种病症。修炼大法后我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都逐渐消失,身体发生巨大的变化。在身心上,我感到师尊把我从死亡地狱中捞上来,将我洗净……返回到我们的美好家园。
我的大女儿修炼大法后,身体发生很神奇的变化,她从出生后因电吸小脑神经损坏、四肢不便、说话语言不清。修炼大法后,8年没有進医院、吃药。尤其是没有上过学,但是大法宝书本本都能通读下来。现在无论走路、语言都在发生着变化,生活能正常自理。这些都是大法的神奇体现,是师尊给我们的第二次生命。
二女儿原来经常消化不良、扁桃体炎、感冒等,修炼得法后多种疾病全无,8年来从未吃过一粒药,身体非常好。
然而,在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禁止学法炼功,还用谎言诬陷大法,我心里感到这是对大法不公、对师父的不公,因此我决定7月21日晚上带两个女儿去长春上访,我们在外面蹲了一天一夜,恶警把我们四五个人连拉带拽拉到警校,在太阳光下曝晒,不允许我们上厕所,打骂我们、用水车浇大法弟子。第二天放回家,从此街道、派出所就不断的骚扰我们,干扰我们的正常生活及修炼。
2000年正月初八我与母亲進京上访,到信访办后,我们被抓到驻京办,他们把我们用扣子扣在暖气上,坐在地下三天三夜,不准说话,晚上不准上厕所,咳嗽都不允许,而且把我们身上带的500元钱搜刮走,没有任何票据。在返回吉林的火车上,他们把我和九名大法弟子用手扣子串在一起,把我的手放在茶桌上,车开动,我的手扣子很紧(手扣子勒处三个月都不过血麻木)。同修要求换一下,恶警恶狠狠的说:“不允许换。”
我们被送到派出所拘留15天,又直接送洗脑班,交办班饭费300元钱,班后还得写不许炼功,不然继续送,派出所和街道勒索的钱1400元,办班后每人交1000元,不然不放回家。
在2003年5月30日,因为我妹妹做大法资料被恶警们抓走了,然后它们又非法抓捕我,把我家中的师父法象、录音带二套、影碟机、身份证两份都搜走了,原有的最低保证金不给了,现在我们一家4口人,我和母亲领着二个女儿流离在外。
我们修炼的这条路谁也阻挡不了,永远跟随师尊走到最后,返回美好的家,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抓紧时间做好大法弟子做的,弥补以前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语言和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