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7日】2004年4月27日凌晨4时30分,大法弟子贾精文在宜昌路与山东街交叉路口处挂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出租车司机王志东举报。当晚7点多,贾精文被送進拘留所。29日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经过任何正当的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给贾精文判了教养,并将其抬到锦州教养院。贾精文为了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一直在绝食中,望所有家乡的父老和正义人士们共同关注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中的受害者,共同制止执法人员的恶行。以下是贾精文被抓前的自述:我叫贾精文,1956年10月31日出生,工作单位是锦州市电焊条厂,家庭住址:锦华街89号楼20号楼。
我是1995年8月份得法,因修炼法轮功,以前得的气管炎、皮炎、偏头痛、前列腺病全都好了。在1999年8月中旬的一天,在单位听李老师的讲法录音被恶人举报,被南街派出所强行拘留半个月并抄家。放出后的第二天,因上拘留所看同修,被锦华指导员王忠伟、警长赵文,强行拘留三十天。在拘留期间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六天后被放回。在拘留所里,因炼功我多次被副所长刘政、恶警王二民毒打。
1999年10月27日,因進京上访,我再一次被劫持。当时我被非法关押在锦州驻北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办事处――凤龙宾馆,这期间我被锦华派出所所长王惠、罗英涛等人扒光衣服,用皮带抽打,刑讯逼供。他们逼我说出北京同修家的住址,我不回答,他们就用皮带抽打小便处。当时我制止他们这种无人性的行为,恶警罗英涛叫嚣:我们就是流氓。恶警黄大伟指使警察拿最臭的旅游鞋将我嘴堵住,叫我闻臭味,看我出不来气才放开。黄大伟看我还是不说,就说用绳子把小便绑上拽,就这样持续迫害了四个小时,他们还不罢休,继续体罚多时,直到我呕吐,才停止。之后,他们把我带到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我软肋受伤,不能着床一个多月左右。
2002年8月中旬,因恶人举报,我和我妻子又被百股派出所副所长杨光等人劫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并抄家抢走手机、BP机、影碟机。在看守所期间,因我不穿号服,不背监规,被刑事犯、号长等人毒打。我绝食绝水抗议迫害,七天后被放出,被迫流离失所至今。片警把我的户口强行迁出,这一切的迫害给我的家庭、父母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附:原锦华派出所所长:王惠 手机:13700069891 住宅电话:3147029
指导员:王建伟 电话:13700067324
警长:赵文 电话:9998传12016
片警:罗英涛
锦州百股派出所副所长:杨光
锦州拘留所副所长: 刘政 电话:31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