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13日】我是一名音乐教师,每周要教10多个班,每班一节课。同时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最想向学生讲的还是大法的真象,于是我决定把大法的真象明确地给学生讲出来。面对初中学生,我想不要讲得太复杂,我翻找教科书,其中里面有一个音乐家在文革被迫害的事,我就想以这个故事为出发点。我提前一周发正念,请师父加持,然后我就开始讲真象。
我先介绍那位文革时期被迫害的音乐家,讲到他在文革时被陷害,我说:“在这场运动中,宣传工具,什么广播、电视、报纸等都在诬陷,你们还小,没有经历过。举个例子,当年的情形就象前几年电视报纸天天播法轮功一样。”说到这时,大部分同学都抬起头来望着我,“电视天天放,越说越可怕,其实法轮功怎样,你们并不清楚。”我继续讲到,有同学说:“就是。”
“其实换个角度想,若法轮功真的象电视上说的那样,还会有人学吗?”我又给他们讲了大法的“真、善、忍”以及大法弟子的品行……在讲的过程中,学生最常见的反应就是抬起头带着笑容望着我,还有同学在我没讲完就恍然大悟地大声说:“哦,被冤枉了”,有的说以后会平反的。
讲真相历时一周,顺利的过去了。但也有去自己执著和怕心的时候,第二天时有个尖子班,学校校长、主任、老师的小孩都在这个班,我当时动了不正的一念:“这个班要不要挪到最后讲?”我想到这也是承认了旧势力,所以我还是按上课先后顺序讲了。讲的过程中我想到这是最正的事,不能因为别人的什么反应而打退堂鼓,自己应该是金刚不动的。
讲完后有卸下重担的感觉,同修却提醒我这只是开始。是呀,正法还没有结束,还有众生需要得救,还需要继续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看了师父的《洪吟(二)》,那时我想得最多的是《神醒》:“众生快快醒 中原设陷阱 都是为法来 何故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