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9日】2003年7月2号上午9点多钟,突然有人敲门说是“收电费的”,女儿去开门,门没等开开,外面一脚将门踢开,闯进二个人,其中一个40多岁的男的问了我的姓名后说:“跟我们走一趟,找你谈谈,一会儿回来,有人举报你。”我反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犯了什么罪?我为什么要跟你们走?”另外一个30多岁的男人凶巴巴地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后来才知道其实他俩是610的,专门负责绑架大法学员的),说着掏出证件一晃,根本不让我看清。我坚决不跟他们走,这时30多岁的人打手机从楼下叫上来一个人,强行将我带走,带到烟台幸福办事处的洗脑班。
洗脑班是由烟台芝罘区办的,由犹大迟正芳、高英华、王桂红为主要犯罪人员,当时我问迟正芳:我犯了什么罪把我带来,让我来对什么证?举报我什么?迟正芳奸笑着说:你没犯什么罪,也没有人和你对什么证,就是用这个办法把你骗来,听说你在家还炼,叫你来再认识认识……多卑鄙的手段,当时我觉得他们太可怜了,不知道珍惜自己的未来,被邪恶利用操控着,还沾沾自喜。
下午他们开始了强迫我屈服,我拒绝,不搭理他们,他们不让我睡觉,轮流洗脑。到第三天,一个60多岁的犹大拿着纸笔来,不耐烦地把住我的手,把笔塞到我手里说:快写,写完我就完成任务了。我心里想着抵制迫害、证实大法。并且不断发正念,他一看不行走了,一会儿迟正芳、高英华拿着手铐进来,把我铐在上下床的中间梁上(手在身后背铐),站不起来也蹲不下,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大小便,旁边还哇啦哇啦地说,有的大法学员都大便在裤子里,他们都不放开。他们对大法学员进行各种折磨,刑罚(明慧网已有报导),强迫学员看诬陷大法、师父的录像,把大法学员强行带进洗脑班但临走还要勒索600-2000元钱,如不交钱拖延时间再加钱。
仅仅因为我在家还炼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违犯社会任何法律、法规,恶徒就用最卑鄙下流的流氓手段以“收电费”为名抓进去百般折磨,直到说个不炼才肯罢休,再拖它个把月(为挣这份没良心的钱)才把你放回家。
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对法理解不深,常人心较重,后天人的观念太多,被邪恶钻了空子,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我愧对师父的苦度,但师父慈悲没有放弃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向邪恶转化都是绝对错误的。摔倒了爬起来,我今后一定放下怕心,在今后的路上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加快弥补,奋起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