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芹被烟台芝罘区看守所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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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山东法轮功学员王凤芹因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抓并于2003年1月28日左右被迫害致死。邪恶之徒向王凤芹的家属勒索了1000元钱后将王凤芹遗体火化。

王凤芹
王凤芹

王凤芹,女,39岁,出生于1964年,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珠玑村人,祖籍山东潍坊。2003年1月26日晚上在烟台毓璜顶宾馆附近家属楼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芝罘区恶警非法抓捕(《明慧网》2003年2月3日有报导),后被送至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2003年1月28日(腊月二十六日)左右被迫害致死。邪恶之徒春节后才通知王凤芹的家属,家属去后看到王凤芹的衣服被冻在身上,脱不下来,手腕上有明显的手铐勒痕,邪恶之徒向王凤芹的家属勒索了1000元钱后将王凤芹遗体火化。

记者日前联系到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张姓所长先是一口否认王凤芹死亡案:“我们没死人!”后在记者追问下,张又承认:“人是死了。”

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0535-6015514,所长张某:0535-60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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