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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肇州县大法学员张志军、于希荣受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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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3月15日】

    1、喜得大法

    我今年66岁,老伴59岁,我们俩都是在1997年喜得大法。

    修炼前我是一名老教师,在教育战线辛辛苦苦干了四十多年,为振兴肇州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得法前,我天天被病痛折磨得生不如死,度日如年。炼功后,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再也没有看过一次病,吃过一次药。乡亲们看着我身体的变化都感到震惊,说这么糟糕的身体都炼好了,这大法可真神奇啊!

    我的老伴于希荣修炼前也是百病缠身,稍稍能自理,经常用吃药点滴来维持生命。后来药也吃不进去了,点滴也点不进去了,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真是活得生不如死,苦不堪言。得大法后,修炼不到半年的时间身体变化超常,各种病症痊愈,身体很快康复。原来消瘦的身躯也魁梧起来。什么农活都能干了,乡亲们都说这是大法又给了她一次生命。从此她坚持按“真、善、忍”修炼,严格要求自己。

    2、迫害开始

    从1999年“7.20”,大庆市肇州县的邪恶势力紧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了对大法、对大法弟子的全面镇压,从这一天开始我们成了公安局、派出所的重点监视对象。

    1999年“7.22”上午我们大家正看师父的讲法录像时,双发派出所所长孙宝春带着一伙恶警闯进了我们的家,进屋后不由分说到处乱翻,抢走了师父的讲法带、录像带、录音带、炼功带,还有大法的挂图,师父的法像,还有各种大法资料和多本《转法轮》。走后还威胁我们说:今后再不许炼功,再炼功就把你们都抓起来。又告诉我们不许出县城,不许串门,有事出门要报告,把我们当成敌人来对待。

    3、依法进京上访被迫害的经历

    2000年6月23日我与老伴于希荣一同进京上访为师父和大法说一句公道话。24日被北京火车站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并把我们俩与其他五名大法学员关在一个牢房里一天一夜。室内没有通风口,我们喘气都很困难,不准休息,不准大小便。25日上午又把我们俩送到大庆办事处,又向我们勒索了60元钱车费,又对我们进行了非法的搜身,收去了306元。

    6月26日早上,大庆办事处又把我们交给了双发派出所警察赵国林。本应当天往回返,可是他们为了游览北京和到处买东西,两天就挥霍掉8279元。赵国林回来后伪造了很多假票据,伙同双发公社副书记王化亮,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这笔款非法下入乡政府帐内报销。可王化亮从我的工资卡中强行截留这笔款作为接法轮功人员的一切费用。

    2000年6月28日中午,于希荣被送进了肇州西拘留所,非法拘留了27天。我被强行送进了西北监狱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一个月零三天。这里就是人间地狱,管教人员经常打骂大法学员,大法学员连说话讲理的权利都没有。它们不准大法学员学法炼功。有一次我们五位大法学员只炼了一次功,恶警王忠就给我们戴上了脚镣子,对我们强行管制。每顿饭只发给一个拳头大的小窝窝头。

    释放时,勒索我俩400元钱,还硬逼家属每人交款伍仟元做抵押金。我们俩就被勒索一万元不给收据。许诺说下午给,到现在也没还给我们。

    4、双发乡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双发乡党委书记张连贵紧随江××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在镇压法轮功的大会上,大喊大叫:谁去上北京上访回来就让他倾家荡产。

    2001年12月11日,我与老伴于希荣到双发乡政府揭露:双发派出所民警赵国林伙同双发乡党委付书记王化亮造假帐,把赵国林去北京接法轮功人员非法挥霍的八仟多元钱伪造了一些假票据被王化亮非法下入公社帐内报销,而王化亮反手将这笔款强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说这是中央的政策,接法轮功不管花多少钱都得由法轮功自己负责。多邪恶呀!当时我让他把文件拿出来我们看看,他们邪恶的说:对法轮功不用什么政策,怎么整都不过分。我说哪有这么邪恶的政策?你们是骗人。我告诉他们这些票据除了车票外多数都是伪造的。我又质问他们:民警赵国林在北京宴请同学花了二百多元,为什么票据却开成687元。6月26日我们四人住一宿北京的一个普通旅店也就是百拾来元钱,可是回来变成壹仟元钱的票据。4月27日早餐我们吃的小馒头每人一碗大米粥还有两样小咸菜能用几个钱,结果开了一个394元的票据。从哈尔滨到肇州每人的车票是25元人人皆知,我们四个人是一百元,可是回来后整出一个220元的票据。还有北京押金2800元却是一个白条据。在北京根本就没扣什么押金。这是不择手段的弄虚作假贪污腐败。我质问张书记象这样的支出也能当作接法轮功人员的费用给报销吗?并强加在炼法轮功人身上吗?这就是江××流氓集团领导下的流氓警察。这真是正邪颠倒,善恶不分谎言铺天盖地。还有双进村大队书记赵坤强行抢走我工资款500元(用去大吃大喝)这也能算接法轮功的费用吗?我们大法学员都是好人,我们是依法上访,上访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而你们是在践踏人权、践踏宪法。这笔款我们不能承担,我们只能负责自己用的那部分,其它费用与我们有什么相干?如果不能解决我们继续上访。张书记被问得无言答对。最后张书记说不让你们承担那么多了,只让你们负责400就行。我们严肃的回答:这不公平,我们不同意。张书记又说:我一定给你们好好解决,但得通过党委会。

    几天后,我们又去公社,张书记说一切都不用你们承担了,连你们吃饭钱都不用你们负责。只扣下你们4000元钱做抵押,来年你们不上北京我们就退回给你们。当时我们不同意,却被他们给强行留下了。这是明显地变相勒索。

    5、双发乡党委书记张连贵用流氓恐吓大法学员。

    2001年9月我到乡政府看我的抵押金,张书记不但不给,还说诬蔑大法的话。当时我警告张书记:我们炼功人都是好人,大队、乡政府、县公安局层层抵押,都是非法的,早晚是要遭报应的。我刚要站起来往回走,突然间从门外窜出一个流氓来(张连贵的黑保镖),大喊大骂要打死我,正在这时来了一帮好心的人把这个流氓拉走了。当时我质问张书记: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党委书记的办公室里怎么还出现了流氓呢?而且还要整死人?这不是黑帮乱党政匪一家吗?你不觉得耻辱吗?我们炼功做好人,你们却迫害我们,流氓都出来要整死人了,你怎么不管?问得他闭口无言,只好灰溜溜逃走了。

    2002年8月,“十六大”要召开之时,双发派出所所长孙宝春和孙辉非法闯进我们家,没有任何手续就进行搜查。当时我制止他们说:你拿出证件。他们邪恶的说:对你们法轮功不用什么证件,随便。我说:那你是在干坏事。所长孙宝春说:我们不干老江不给我们饭吃。我说:我们炼功人是做好人。所长说:现在好人也不让你们当。竟然邪恶至此。

    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公安局派出所的重点监视对象,三天两头就来搜查我们,没有一天安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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