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11日】2002年6月15日,绥中公安局一辆警车里谈论起了传闻的又要办“洗脑班”一事。一个警察说:“办洗脑班公安局内部人都反对,政法委领导都不愿意办,但上边非让办。”另一个警察接着说:“这回政法委欠的钱可能还上了,一期洗脑班能剩4万多。”当被问及政法委为何欠钱时,警察回答:都是上北京抓法轮功时花的钱,都超支了。事后了解到:当初上北京去抓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被批准可以带家属,用公款旅游。钱都是那时欠下的。前后的事连贯起来,得出的结论就是:不法官员拿老百姓的血汗钱,一部分用来把“真善忍”的好人转化成坏人,另一部分供警察带着家属游山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