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7日】我于98年有缘得到法轮修炼大法,不长时间身体多种疾病不治而好,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惯也改掉了,婆媳和睦了,家庭幸福了。由于我的变化,我丈夫和儿子也加入了修炼者行列。1999年7月20日后,法轮大法被邪恶之首江××恶毒迫害。由于我一家人坚持大法修炼不动心,每到所谓“敏感日”,镇派出所、“610”就到我家骚扰。到2002年6月的一天,天气很热,派出所所长罗××带两名恶警闯到我家不问是非就先抄家,翻箱倒柜,在我家找出了真象材料,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又送政保科,关进看守所。恶警红卫提审我时,叫我蹲在地上,并指着脚镣手铐恐吓我。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恶警就给我灌食,食中有毒,灌食后管教叫彩霞的连吐都不让吐,让我坐在看守所院内晒得沸热的水泥地上。6月的天气闷热透不过气来,这时胃内毒素发作,使我身体从内到外都热得不知是什么滋味,汗水头发满脸都是,我想用水洗洗脸,管教彩霞厉声呵斥,不让洗。把我关进监室,同屋的人看我被折磨成这样,有一大法弟子搀扶我,管教不让她管,也不叫其他犯人管我,还要强迫我完成劳动任务。
前几天每天灌一次食,恶警见我仍然坚定,随后每天灌两次。灌食时,恶警把我绑在床上,因我不配合,他们就把胶管猛力往我胃里插,他们不让呕吐,给我鼻腔里插上管子,这根管子整天插上不拔出来,把管子一头用胶布粘在脸上,再用皮筋将管头与头发绑在一起,把本屋犯人吓得不行。管教彩霞还恶狠狠地交待吸毒犯人不准任何人照顾我,并叫一杀人犯打我。我绝食抗议了8天,身体极度虚弱,呕吐不止,但恶警仍不放人,一直关押我40天。放人时经李金亮批字,须交2000元罚款才批,这2000元也没有打任何收据。
我回家后,更加坚定了对法轮功的修炼,回家的第20天时,我因炼功,派出所所长罗东军又绑架我送到拘留所。我在里边背法发正念。
当我被关第六天时,我全身突然抖动起来,越抖越严重,躺在床上连床都在抖动。恶警让医生用针扎我的手指脚趾,我也没有知觉,他们怕出人命担责任,把我送到中医院检查。这时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使医生不能进行检查,说是神经官能症。回到拘留所,政保科副科长夏玉霄(专整大法弟子)不相信,专门去检查,他把我提到院子里,我不能站立,坐在地上四肢不由自主地颤抖……夏玉霄还说不严重,嘴里还没有冒沫呢。拘留所看我不省人事,第七天把我放了出来,并罚我40元生活费。我回家一坐上汽车啥事也没有了,头脑清醒了,手脚也不抖了。我知道这是大法的威力,使我又回到了正法中来。
我的丈夫在派出所工作了18年,也是法轮功学员。2000年春节后,他去北京为大法上访,被关押111天,花钱罚款1万4千元才被放出来,工作也被开除。我儿子在师专上学,因班长告发他炼法轮功而被开除学籍,我儿子走出校门直接去北京为大法上访,2000年春被恶警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40多天,罚款1000元才被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