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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秦皇岛市青龙县检查院、法院:要求严惩害人恶警 |
【明慧网2004年2月5日】 青龙县检察院、法院: 我们是秦皇岛青龙及所有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和家属,我们强烈要求执法机关严惩刑讯逼供致死人命,迫害死胡贺祥、宋友春的元凶青龙公安恶警及青龙看守所所长王金等人。 2001年,身体健壮的胡贺祥多次在看守所遭受以上各种酷刑折磨致死,曾在《明慧网》多次曝光。2003年12月4日是我国《宪法》颁布日,可是就在这一天刚过,又传来一名大法弟子宋友春被青龙看守所折磨致死的消息(事实经过附后)。 四年来,青龙许多大法弟子因为不放弃信仰在看守所遭受酷刑折磨,所长王金等凶手依仗有上边给撑腰无法无天,对无数大法弟子滥施酷刑,许多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残、致死,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恶劣,严重败坏了国家及公安形象,应依法受到制裁,以正党纪国法。 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酷刑有: 1、戴大镣:给大法弟子戴30多斤重,自制的手脚联体的大镣,做工极其粗糙,30多天不给卸掉,直至肉都溃烂,伤痕2、3年不掉。 公安人员用酷刑折磨,致死人命,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犯有故意杀人罪、刑讯逼供罪、诽谤罪、诬陷罪、酷刑罪、玩忽职守罪,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严重影响了国家、公安的形象,罪恶之大不可饶恕。 法轮功只是一个信仰,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面对四年的血腥镇压,我们没有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一直按照我们师父要求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善意、和平、理性、实事求是地向世人讲着大法真相,为的是自己的同胞不被邪恶的谎言带入深渊。可是一些执法人员明知道我们是好人,可是为了暂时的个人利益,竟然完全失去人性地执法犯法,迫害自己的同胞,迫害救度他们的大法弟子,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在国际上,法轮大法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洪传,获1000多个褒奖,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修炼的行列。由40多个民间团体组成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已成立,国外大法弟子正在世界许多国家起诉江泽民,许多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国高官已被判有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全世界范围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凶手,正义的审判已经开始。我们相信江泽民不久就会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我们是讲忍,但是大法弟子的忍决不是逆来顺受,对完全失去人性的邪恶无限度的纵容。大法弟子也是合法公民,是受《宪法》保护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迫害好人的人决不会有好下场! 作为执法机关,应忠于职守,恪守奉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在这四年来,江泽民邪恶集团对待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只因一句真话,秦皇岛许多大法弟子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非法劳教、拘留、判刑,许多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许你们会说,一切都是上边的命令,可是等到你们的“上边”倒台时,谁会替你们承担责任!只能说你们当时不实事求是的向上级反映情况! 在你执法期间秦皇岛有这么多的好人,只是因为不愿放弃有益身心的功法就遭受残酷的迫害,有的被迫害成精神病,有的被迫害致死。“文革”的教训应该不会忘记,服从命令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希望你们秉公执法,给自己留条后路。 古人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公安检查部门应该依法办事,拿出文件来,拿出法律条文来。我们希望你们能够依法追查并严惩杀人凶手王金等人,还法律一个公正,还秦皇岛大法弟子一个公正。 附:宋友春、胡贺祥被迫害的事实经过 |
成文:2004年02月04日 发稿:2004年02月05日 更新:2004年02月05日 15: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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