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明慧110期上同修的这篇文章中的想法很好,即“如果电视插播中能有针对当地的揭露迫害等节目,不仅讲真象的效果更好,我想也能减少邪恶报复和反扑的能力。(因为揭露曝光邪恶的过程,在另外空间里看也是铲除它们的过程。它们被铲除后不存在了,也就没法反扑了)”这位同修对于制作节目提出了几点建议,这里我想就我目前想到的做一点补充。制作这类节目不只是几个做节目同修的事,否则他(她)们又搜集资料、又编辑制作工作量就太大了,其实我们每个人无论农村还是城市,都可以参与分担,尤其是搜集资料这一环节。下面我想就搜集的范围、对象、内容、方式几方面谈一点建议。
搜集范围:包括上至省、市、区、县,下至乡镇、村屯的党政机关、公检法、街道办、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以及洗脑班等和文化、出版、宣传、教育等各个行业一切涉及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部门单位。
搜集对象和内容:一切涉及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具体责任人的名单、单位和地址、家庭住址、恶行恶报情况及家属简况(包括名字、工作单位、子女上学的学校等),除文字资料外,最好配以录像或照片、图片等。
搜集方式:可以自己实地调查,也可从电视等媒体或亲朋好友等熟人那里获取,充分运用智慧,把握各种机会。有条件的可以利用小型摄像机、相机等工具。
提供资料的同时,有能力的可配上解说词或附上特殊地区、特殊情况的文字说明,方便编辑制作的同修。
这位同修在文章的最后对于节目的内容编排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种揭露本地迫害的节目似乎不应是一张VCD的最后一个节目,后面应有展现正义力量的节目:如‘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江的起诉、对江的模拟审判、世界不同地方对大法的弘扬、褒奖和对邪恶的谴责。正邪的对比,不同的气氛,不仅给观众以震撼,也给观众以希望。”
光盘制作好后,既可用作插播,也可有针对地一定密度地散发,同时也可根据需要将光盘内容有选择地制作成真象传单,其威力都将是巨大无比的。
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法中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积极性和能力 ,尽到我们该尽的责任,不负师尊的选择,不负众生的期盼。让我们这个整体越来越能发挥出他无边的巨大威力。
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