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2001年5月10日晚我被绑架到新区派出所。那时大概10点多了。王洪魁揪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而后又是左右抽耳光,当时右下嘴唇裂口、红肿,过了一会儿他们决定留新区派出所张宪君看着我。把我扣在老虎凳上,张用电棍时不时的击我的手面、脖子、头等处。他累了困了就倒床大睡,早上起来又是老一套对我。我在老虎凳上坐了整整一天一夜,晚上12点恶警把我和我丈夫一起送拘留所。这时我才知道我丈夫一直被他们扣留,说是因为不揭发我修炼而被拘留。在派出所关押时间也超出了24小时。在我被拘留的4-5天左右,恶警又把我带到派出所,审讯一阵后,把我两臂上下反扣,两脚尖着地半蹲着,对我进行酷刑。一个四节电池的电棍,六七个恶警轮流对我进行电击。头、手指尖、脚趾尖、两肋、大腿内外侧、脖子等处;把盆子扣在头上敲。后来又来一个小个子,说是他们领导,而后我又向他洪法,他骂骂咧咧的,给了我左右几个耳光。已经半夜12点了他们才停止对我酷刑。被他们电击的部位留下了深褐色的密密麻麻的泡印,左手面肿的两公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