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1日】在同修接触切磋中,听到有这种认识和想法的学员,有的在被迫害的过程中,是由亲人或他人代写的“保证书”,这样才能从劳教所、看守所被放回来或不被恶人带走。有的认为,反正不是自己写的,有一种与己无关的感觉。还有的学员认为自己很庆幸没有写过书面的什么东西,只是在单位或其他什么场合说过“不炼了”或表过态,就认为不必声明了。我认为让别人代写“保证”也好,或者自己当时不知道也好,以后知道也好。我认为关键是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如果是认可,或者是认为与己无关,我想就不对了,根源也是一个“私”字,大法是严肃的,修炼是严肃的。
我认为:其一,首先是对大法不负责任,我们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一切都应该是最正的,不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对大法不敬。这和联名签字否定大法有什么区别呢?有的恶人不也让你家人代写代签吗?这不同样是顺应了邪恶。目的是把你家人也拉下来。这不也是对法来的吗?
其二,作为大法弟子应该为法负责,为别人负责呀!我们都是负有历史使命而来的,证实大法,救度众生,如果我们只为自己着想,或抱着一颗与己无关的心就更不对了。师父在《转法轮》中说:“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我们也要对别人负责呀!
其三:我们的亲人都是由缘分安排来在一起的,一人得法,全家要受益的。可是因为他们是常人,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和严重性;看到亲人受到迫害,在情的带动下,他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也不知道向邪恶保证什么,实际上是顺应邪恶,站到邪恶的一边,而不是帮大法弟子。所以我们平时也要给他们讲清真相,看师父经文、明慧资料等。让他们真正了解大法、支持大法和我们共同抵制邪恶,清除邪恶。
我的家人也为我写过保证,签过字,后来我给他们看师父经文、明慧资料、大法的书,并向他讲明真相后,他同意在网上发表严正声明,更正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对的,声明作废。如果我们的亲人、亲属都能和我们一样证实大法,维护大法,面对邪恶,用常人的道理摆明,我们是修“真、善、忍”的,是做最好的人,不许他们迫害好人。如果都能做到将形成多大的环境,何止是一亿人证实大法,这个整体的力量是巨大的,邪恶一定是害怕的,所以首先应该让亲人明白真相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是真正的对他(她)们的未来负责。
另外关于“口头保证”和“书面保证”我们认为都是一样的,都是物质存在,这可不是一般的问题,这是我们最后的选择呀!同时也是检验我们对法的坚定,对师父的坚信。伟大的师尊大慈大悲,又给我们一次洗刷污点的机会。我们为什么不听师父的话呢?为什么在修炼的路上还给自己留下污点呢?请同修三思,千万别失去这万古机缘。修炼谁也代替不了,走好、走正自己最后的修炼道路。
层次所限,有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