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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攀钢恶警迫害退休女工人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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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2月6日】两天折磨下来,恶警袁斌等人把我这个50岁的老太婆的两肩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大腿两侧全是青的,在盐边县看守所关了30天才放我回家。放我前,还强迫家人交2000元保证金取保,一年后才把保证金退我。一晃三年过去了,我手腕上被袁斌铐的伤印还清晰可见。

    * * * * * * * * *

    我叫罗自容,52岁,是攀钢炼铁厂退休女工人,家住四川攀枝花市南山。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的言行,身体健康了,心胸开阔了,不整人不害人,不断去掉自身不好的行为和思想,对任何人都要好都要善,把自己改变得越来越好。法轮功给我的身心带来巨大的福益,我深刻的体会到法轮功是一门好功法,对人对社会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自从1999年7月22日以来,宣传机构不实的制造了一系列关于法轮功的报导,明白法轮功真象的人都知道是栽赃陷害,造谣造假,谎言的诬陷能暂时欺骗不明真象的人,但欺骗不了明白真象的人们。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受攀钢恶警袁斌等人毫无人性的摧残。

    2000年元旦,我被非法绑架。攀钢分局恶警袁斌在南山派出所,用手铐将我双手铐起,吊在窗户栏杆上,脚尖点地,在我脚背后放一个方凳,把拖帕一头靠在方凳上,另一头往前别,手铐铐得很紧,都陷进肉里了。恶警袁斌用穿皮鞋的碉d尖踢我大腿,同时还大骂。从上午10点至下午3点,这样连续吊铐和打骂我长达约5个小时,折磨使我两手麻木,两大腿全是青紫的,腿发硬,上厕所、往下坐都很吃力。下午,把我绑架到盐边县看守所关押迫害。在盐边县看守所关押期间,在提审室里,袁斌肆无忌惮的对我行凶施暴。

    元月14日下午,恶警袁斌、鲁茂淑(女)和另一年轻人来提审我,说是提审,其实就是来对我施暴。袁斌用盐边县看守所大门口水泥墩子上的铁链条捆绑我绑不紧,就动手强行脱掉我的棉衣和毛衣,铁链条中间从我脖子后面搭到前面,又从腋窝拉到后背去,从两肩分别缠绕两只手,然后再把两只手在后背绑在一起。铁链子两头用绳子接头(绳子都断了两根),在捆绑时,那个年轻恶警帮忙,使劲把我两只肩膀往后掰,袁斌绑时用尽全身力气从背后把我的手往上提,又用穿皮鞋的脚踢我两大腿,还用脚踢掉我的鞋。那年轻恶警还说:“把狗放出来”,还想用恶狗来咬我。这样折磨我3个多小时,折磨到晚上7点。

    元月15日上午,恶警袁斌和国保大队长又来非法提我,袁斌又强行把我棉衣和毛衣脱掉,用铁链子使劲把我双手反背绑起,又是拳打脚踢。朱队长伪善地和我拉家常,背后指使袁斌对我动拳脚。

    两天折磨下来,恶警袁斌等人把我这个50岁的老太婆的两肩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大腿两侧全是青的,在盐边县看守所关了30天才放我回家。放我前,还强迫家人交2000元保证金取保,一年后才把保证金退我。一晃三年过去了,我手腕上被袁斌铐的伤印还清晰可见,足见他当时下手之狠毒。

    为了向国家和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2000年7月4日,我去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办上访时,才填了一张上访人员表格,就被攀枝花市驻京办事处来人非法绑架,直接送回攀枝花市的火车站,我当时交了50元的汽车费,253元的火车费,共交了303元。在火车上根本没有我们的座位,后听说驻京办的人没有给我们买车票。

    回攀枝花后,不法人员不准我回家,把我非法绑架到东区拘留所非法关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被迫交了20元钱后,被攀钢公安分局绑架走。下午,警察郭太生等人把我送弯腰树看守所关押,非法关押我30天,还对我罚款200元。

    在2001年12月31日晚,我去贴说明法轮功真象的不干胶贴,又被非法抓捕,在南山派出所关押了一夜。

    2002年10月,十六大期间,单位车间派8个人24小时在我家门口看守我,我只要一出家门,她(他)们就紧紧跟上,一步不离,这样非法看守我17天,直到十六大结束,看我的人员才撤出。

    我已经记下了不法人员残酷迫害我的恶行,请求检察机关履行承诺,为民伸冤做主,惩罚践踏法律、侵犯人权、给百姓带来灾难的袁斌等恶警恶人。我将保留我申诉的权利,我会坚持不懈的申诉下去,直到恶警恶人受到惩治为此。自古以来就在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坚信将丧尽天良的恶人绳之以法的这一天快到了。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22/55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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