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22日】投诉原因:陈光远2004年12月3日下午无故被诱骗拘禁。
陈光远,男,今年55岁,家住武昌徐家棚统建宿舍7栋1单元4楼,是武昌手帕厂工人,家有高龄双亲,父母年龄分别为83、81岁,其母瘫痪在床多年,生活不能自理;其妻王桂娇,原武昌手帕厂工人,其女陈琳。
事情经过:
2004年12月3日上午10点,徐家棚社区书记张连珍打电话叫我儿子陈光远到社区开会,我儿子没去。约10分钟后,徐家棚派出所户籍陈宝华和社区书记张连珍到家中,对我儿子讲,中央要在12月份开会,让他不要出去,不要同任何人联系,免得被别人邀约上北京。不要给他们找麻烦。在谈话中我儿子反驳了他们几句,要求他们澄清对他判4年刑所受到的迫害。双方交谈不欢而散,两人就都走了。当天下午4:50分,社区派出一男一女上门,说要我儿子下去填个表,我儿子同意他们去了,结果很久没回,媳妇觉得不对劲,到处找人。后来社区的答复是,所谓:“12月15日,中央有活动,省里下了任务。具体的情况他们也不知道太多。”
四年前户籍陈宝华用同样欺骗的手段将我儿子骗走并无故判了四年刑,害得我和家人承受巨大的痛苦;今天又用同样的手段让我这个80多岁的老人再次承受失去儿子的痛苦而无能为力,对一而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痛不欲生。不是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吗?为什么就有法不依呢?报纸上说中国目前是人权最好的时期,那么,我要说的是法制何在?人权何在?要抓人,总要有这个人的犯罪的证据,我们国家有哪一条法律有条款说是所谓的“北京要开一个会”就可以将无辜老百姓拘禁。
我们家的环境街道都是很清楚的,如果我们是他们父母,他们忍心这样做吗?我们为党和国家贡献了一辈子,人到老年,哪个父母不是期望一家团圆?更何况,陈光远的母亲生活不能自理,情绪不太稳定,如果其母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80多岁的老头还活的有什么意思。街道的人是为人民服务的,是谁赋予了他们随意拘禁公民的权利。
我们希望有关组织,有关人士能够关注这件事的发展,希望我儿子能早日回到家中,回到我们两老身边照顾他瘫痪多年的母亲。经多方了解,我儿子现在被非法诱骗拘禁到余家头的杨园洗脑班。何时才能回来,年迈的老人正盼着等着,等着他的照顾!从哪些部门可以知道对此事的解决结果,请告知。
此致:
投诉人:陈可文(当事人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