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7日】我是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的一名职工, 1997年2月28日在朋友的介绍下我走上了一条修炼的路、按照 “真善忍”指导修炼,亲身的受益和体会,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心修炼者能在短期内就可达到身心健康,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1999年7.20以来,江泽民处于小人忌妒之心,为了他的权欲利用国家机器打压法轮功,在江氏集团一时谎言欺骗和610、公安、单位无休止的迫害下,我一时糊涂交了大法书。当我醒悟后向单位领导表示要坚修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时,单位许某就说我是精神病,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到昆明盘龙国安大队想向他们讲明情况,但想不到姓邱的国保大队长不由我分说,就叫来3个警察强行将我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并强迫我丈夫交了4000元的住院费。在精神病院,我饱受非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折磨,恶人每天要对我强行打针注射药物,每次打针都有4-5个医护人员按住我的四肢,直到注射完毕,并且每天3-4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药,灌完药后要检查口中没有药渣才离开,往往每次打针和灌药后我都会出现剧烈的恶心、呕吐,常常使我吃不了东西。由于医生每天都给我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使我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他们不让我学法、炼功,我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在医院期间我不断的向医生和护士讲,我是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没有错,也没有罪,我是被迫害而送進医院的,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但是医生讲: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上边指令要我们这样做。由于我不断的向医护人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不断的发正念,住院两个月后医院让我出了院。
2004年2月26日我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又被官渡区110巡警绑架,几个恶警上来扭住我就打,我全身被打得都是伤痛,恶警还扣了我的自行车,随后又将我捆绑后送到曙光派出所,捆绑了2个多小时后又将我送到官渡区国保大队,我忍着伤痛向他们讲大法的真象,但他们怎么都不听我分说: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的程序情况下,将我在当晚零点秘密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关押,2月27日国保大队黄姓队长率2名恶警抄了我的家,抄走5本大法书籍,两套炼功及普度、济世音乐带,打坐用的坐垫一个,电话本2本等,在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后取取保后审至今,单位李某等人扣了我近1000元的工资,并且强行叫我下岗。
我因为信仰真、善、忍被当着精神病人来迫害,我的家人也因此遭受株连受到伤害。江氏集因一伙妄图用精神病院的迫害达到改变修炼人信仰的做法,把一个正常人当着精神病来迫害,这不仅践踏了《宪法》,触犯了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同时也违背了基本人性和道德良知,在一个自称“以法治国”、“人权最好时期”的国度里,居然导演出这一幕幕人间悲剧,把一群善良的民众当着敌人来打击,这正常吗?那些参与了对我迫害的人,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你们是该清醒了,你们所做的迫害法轮功的事,稍有点良知和理性的人都知道是错的,是违法的,你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干呢?你们不为自己的未来想想,也该为你们的家人想想,问问你们的家人,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他们会支持你干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相信不相信,宇宙的规律都是这样,扬善弃恶这才是做人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