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3日】承德市双桥区法轮功学员龚凤兰,在2004年9月23日下午2点左右从家出来骑车刚到家属院大门口时,被居住在院内的牛圈子沟社区居委会的人叫住,以办户口为名被骗到居委会,到那后叫她写所谓的“四书”,她不写。居委会的人说你这会不写就让你到学习班去写,过一会,他们说:“人和车都来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他们叫来了三个便衣(男的),他们强行连拉带拽把龚凤兰带到已准好的面包车上,把她送到了鹿栅子沟转化班,到那后就对她進行搜身,抢走了她身上带着的三百份法轮大法经文。
下午4点钟后由国保大队的刘明成带领七八个身穿便衣的,扛着摄像机带着照相机到她家,他们找来能开锁的人,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强行進入她家搜查。搜走了法轮大法书和一些法轮功真象材料。
龚凤兰被送到转化班后就由国保大队的卢峰和刘明成接管,以很快的速度到法院办好她的手续。三天后她就被送到大老虎沟看守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从2004年9月27日起执行,非法判处龚凤兰有期徒刑三年。随后把她关押在大老虎沟看守所。2004年10月20日她被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