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26日】省委有关各领导:
我们是双城市法轮功修炼者吴宝旺的亲属,今就吴宝旺在双城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一事向省委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提出申诉,望有关领导给予重视,严惩杀人凶手,还死者公道,并给予死者家属赔偿。在此我们恳望有关领导能主持正义,为含冤而死的吴宝旺讨回公道!
吴宝旺,男,36岁,家住双城市青岭乡群利村,身体健康。曾因坚持修炼并依法进京上访被无理关押。2002年4月19日晚10点左右,青岭乡政府、派出所干部、公安强行把吴宝旺带走,5月16日被迫害致死。
2002年4月19日晚10点左右,公社书记张连峰指使李文贵及派出所小范、刘正武等一行5人闯入吴宝旺家中,对吴宝旺说:你家里有标语和资料吗?吴宝旺回答说:没有。接着几个人就翻了起来,结果什么也没翻到,但他们强行把吴宝旺带上警车,次日送往双城市看守所。
吴宝旺被抓之前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没有任何病,为什么在看守所里不到一个月就死了呢?死时家属去看时,发现脖子上有个洞,喉管有被扎的痕迹,身上有伤,头部也有伤。家属要求解剖验尸,但后来并没有验尸,也没通知家属,就给火化了,家属连骨灰都没有见到。
上自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几岁的孩子,凡是尚有良知的人对吴宝旺的惨死无不愤慨,实在让人无法接受。面对青岭乡这种野蛮行径,面对吴宝旺的不明之死,身为家属的我们,向省委有关领导质疑如下:
(1)青岭乡政府、派出所为什么没有任何证件就随便闯入民宅搜捕抓人?
(2)为什么没有任何理由就将人送往看守所?
(3)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不到一个月就死了,在这期间,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去看望,为什么死后才通知家属?
(4)为什么验尸结果不通知家属呢?为什么不将这些公布于世呢?
综上所述凡此种种,不法之徒触犯了诸多法律。人命关天,他们就想草草了事,这怎么可以呢?面对宝旺的惨死,我们家人有权利捍卫国家赋予我们的合法权利,为宝旺讨回公道。天子犯法尚与民同罪,法律不是哪个人的避风港。我们恳请省委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能亲自调查核实,听听青岭百姓的呼声!
有关部门及领导:谁没有妻子儿女,谁没有兄弟姐妹,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您的单位、您的家庭,您又做何感想?!我们不想不明不白的失去自己的亲人,为此我们提出要求如下:
(1)澄清事实真象,查清死因,还死者清白;
(2)凡是触犯法律的执法人员和杀人凶手必须承受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3)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失。
以上要求如达不到,我们将继续上访,直到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