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31日】明慧网10月27日报道,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公安局国安大队恶警在南阳市丝织厂后街,农业招待所内私设公堂,对法轮功学员行刑逼供,执法犯法。恶警使用多种酷刑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其中酷刑之一叫穿心杠。报道中说张保芝、李延生、王仪宾、蒯其英、陈金兰等五位大法弟子在2004年3月份遭受了宛城区公安局国安大队赵增玉、杜思伟、段献成等恶警,使用酷刑穿心杠、殴打、不许睡觉,骗供、诱供等违法手段非法审讯,现在李延生身体状况很差。
据说受此刑者手铐深嵌入其肉中,巨痛钻心。不到一分钟就使受刑人疼得大汗淋漓,全身衣服马上湿透,使人内脏器官马上错位,呕吐、剧烈疼痛,有的口中吐血。
在用刑中,如受刑者昏死过去,恶警就用凉水浇醒后再给用刑,用刑少则一天,多则达六、七天。可想而知受刑人昏死过去多少次,受刑者吃不下饭,睡不了觉,痛苦不堪。一般再强的壮汉,也仅10分钟就是极限,受刑者最后往往胳膊、腿会残疾。
下面是知情者提供的‘穿心杠’的示意图:
酷刑穿心杠:戴上手铐、脚镣,将两手铐紧,让人蹲下,两只胳膊抱膝,将铁杠从胳膊上腿弯处横穿。然后将杠子抬起,放在两张办公桌上,此时受刑人面朝上、背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