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9日】张惠芬,女,36岁,晋宁县中和乡田心办事处田心村村民,修炼法轮大法,坚持“真、善、忍”的标准来提高自己的道德,从而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2003年9月被晋宁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叫去参加在本县举办的洗脑班,不法之徒妄图使她放弃对“真、善、忍”的追求,经过洗脑没能达到目地。2004年4月26日张惠芬看到自己居住地的墙上写了诬蔑法轮大法的标语,她挺身护法,将邪恶标语擦除。之后于2004年4月28日被绑架关押在晋宁县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张惠芬仍正念不变,后被戴上了脚镣、手铐。不法之徒由于找不到张惠芬任何犯法和不道德的行为,只得释放。可是释放30天后,于6月30日上午张惠芬在菜场卖菜时,被公安局的警察莫名其妙的对她進行了第二次绑架关押至今。李文英,女,50岁,原昆阳磷矿职工,现已经内部退养,于2002年12月因修炼法轮大法被迫害下岗,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依照《宪法》,国务院公布的《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上访权利,去北京上访后被公安局绑架,没有通过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县看守所警察的殴打。释放回家后,于2004年5月14日在晋宁县昆阳广场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再次被绑架关押至今。
李惠萍,女,51岁,原昆阳磷矿职工,现已内退。于2000年12月進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释放后,于2004年2月17日,因散发大法资料又一次被县公安局绑架关押至今。在李惠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其丈夫包维元去向不法之徒要人,回家几天后死亡,家中只留下一个身患精神病的儿子,生活无人照管。
刘毅清,男,40多岁,原云南轮胎厂职工,曾因在城关小学门口公开炼功被县610、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7天,不法之徒想迫使其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没能达到目地。2004年6月24日外出到晋宁二街磷矿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绑架,关押至今。
晋宁县恶人电话:(区号:0871)
办公室住宅手机
政法委(610办) 李树功 7807103 7800708 13888767116
公安局(副局长) 郝长生 7802718 7802750 13908716773
检察院(副检察长)吴绍华 7801525 7893342 13888512648
(公诉科) 宋延松 7893742 7800356 13508805119
法院(院长) 何家华 7807586 7807712 13908859415
县看守所 王礼祥 7802800 7894922 138887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