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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炼人的行为感动了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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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修炼园地 > 个人修炼 > 道德升华


    “我的钱包!”


    文/俄罗斯大法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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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0月26日】有一天,我去附近市场买菜。最后去卖肉的大厅买了点肉,我就准备回家了。在大厅当中的桌子上我把肉装進挂包,刚刚走了四、五米远,突然有个人从身后把我拽住。她抓住我的一只手,另一只手又把我的这只手夹住,把我连拖带拉,拽回大厅当中的那个桌子边。回头一看,是个老太太。这时,她才叫起来:“我的钱包!”原来她认为我是个小偷,偷了她的钱包!她在自己的提包内找,一下就找到了自己的钱包。她抱着我又是亲吻,又是道歉。我同情的说:“是啊,对一位退休的老人来说,钱包是很重要啊!”

    我没有惹她,我也不认识她,她就这么无缘无故的冤枉我。要是依得我(——过去在这种时候不是自称“我”,而是自称“老子”了)过去的脾气,搞得不好会捶桌子,如果不是骂得整个大厅的人都能听见,恐怕最少最少也要瞪她一眼,挖苦她两句。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过去的“老子”了,我学了以真善忍为其宗旨的法轮功,李洪志老师谆谆教导我们时时处处要先为他人着想。其实一位退休老人的钱包里可能也没有几个钱,但是这点钱对于她的生活却很重要。所以我能够体谅她,我能够理解她。我心平气和,拿出一张法轮大法的简介送给她,她千恩万谢而别。  

    过去读苏轼《留侯论》:“无故加之而不怒,卒然临之而不惊。”(遇到无缘无故的侮辱而不发怒,面临突然的不幸也不惊慌失措)那时我觉得这是一种很高的思想境界,但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达到这种境界。原先我是一个脾气浮躁,心胸狭隘的人。追随李洪志老师修炼法轮功也不过六、七年的时间,竟使我变成一个心胸博大有涵养的人,竟使我变成一个遇事能忍,甚至有些慈悲的好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还能尽可能站在对方的角度为其考虑:“是啊,对一个退休的老人来说,钱包是很重要啊!”其实我心里老是在想着怎么讲清真象,怎么救度众生的大事,根本就没把她冒犯了我的这点小事放在心上。正如苏轼在《留侯论》中接下去写的:“此其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这是因为他的抱负很大,而且他的志向很远)但在过去,我绝不可能这样对待这件事。事后,连我自己都有些奇怪:我变了,我真的变了!

    年轻时我下放农村时得过间日疟,发高烧弄得肝脏肿大三公分。中医认为,肝主怒,而怒又伤肝,被伤的肝更易怒,发怒就更加伤肝。肝区老是隐隐作痛,头晕脑胀,脾气能好吗?能不发怒吗?所以我早就算好了自己的命,我将在“肝主怒”,“怒伤肝”的恶性循环中度过自己惨淡的一生:肝大三公分——肝炎——肝硬化——肝癌——死亡。

    但是从97年得法后,我炼上了法轮功,连又肿又硬的肝脏那个死角,也在舒经活络,气血渐通。按法轮功学员的观点来看,就是法轮在那儿转,调整身体呢!那个又肿又硬的病灶后来似乎被打散成很多硬结,分散到头、颈、腹、背等全身各处,用手都可以摸到。我的肝从大变小,肝痛和炎症消失,食眠俱佳。后来这些分散到全身的硬结也慢慢的化了,没有什么大碍了。

    就是说,在修炼法轮功之后,我不仅在肉体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在精神方面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因为我的心性提高了,我才会这样对待这件偶然发生的事。我不发怒,也就无形的打破了那个将要置我于死地的“肝主怒”、“怒伤肝”的恶性循环。我强忍了什么吗?没有。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生气,我根本就没有动心。修炼法轮功使我不知不觉的就达到了这种境界:“无故加之而不怒,卒然临之而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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