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7日】我是94年得法的。2001年10月,因做真象资料被吉林省扶余县公安局绑架。他们为了让我说出更多内情,开始就给我用刑,用两个手铐子分别铐两只手,从背后吊往高处,然后撤掉脚下的凳子,進行毒打,由于当时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强,用了常人的“意志坚强”来抵挡,结果没有挺住,说出了自己的姓名,地址等。后来,我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在长春苇子沟劳教所、朝阳沟劳教所。在两次所谓的“转化”法轮功的“攻坚战”中,恶警都是非常的邪恶,那真是惨无人道,打死打伤打残的都有,这两次都是没等排到我的号就结束了。后来又有一个资料点被破坏了,涉及到我,他们也没迫害我,师父说:“没有了怕,也就没有了叫你怕的因素了”(去掉最后的执著)。真正把那颗心放下的时候,环境就变了。
我被送到朝阳沟劳教所后,有一次两位同修去看我,一位同修说,我认识两位当官的,求求他们,想办法把你保出去,我的常人心又起来了,还很高兴,从此天天盼,两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
有一天,这两位同修又来了,费了很多周折我们才见面,同修说,我们错了,我们怎么能用常人的方式呢?我们是修炼的人应该发正念啊,这时我也突然想到了,对啊!我们是大法弟子,怎么总让常人观念占据头脑呢?离开了法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做的每一件事,应该符合大法的要求才对。师父说:“ 学法得法,比学比修,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洪吟》。不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也不是修炼啊!
从此以后,我天天在里边发正念,他们在外边发正念,帮助我,就这样,又过了两个多月,我感觉喘气困难,还发烧,心跳每分钟140下,劳教所给我打针也不好使。那时正是非典时期,他们把我拉到市里医院去看病,医院说我心衰严重,血液也有严重问题,胸积水也很严重。就这样,劳教所当天就往我家打电话,让家属来接人。回家后,亲属劝我到医院去看病,他们可以给我出钱。我妻子也是大法弟子,她向亲属解释说,都这样了能治好么?如果能治好,劳教所能放回来么?只有炼功学法发正念才能好。他们半信半疑的,也就不逼我去医院了。几个月后我全好了,上班了,他们也都信服了大法的神奇,不再说什么了。就这样,我又走入了证实法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