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4日】自1999年迫害大法以来,广州花都赤坭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这里对其惨无人道的酷刑“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作演示说明、补充,向世人揭露邪恶!明慧网2004年8月28日“广州第一(花都赤坭)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揭露的远远没有完全描述其真实情形,所遭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也不止该文上面写到的名单。花都赤坭恶警与参与迫害大法的其他劳教人员狼狈为奸,一个是利用劳教人员施暴以示虚伪的恶警“不打学员”指挥行恶,另一个是争取表现减刑。不法歹徒通常选在夜深人静或在密封的地下室(谈话室)进行这种惨绝人寰的酷刑,但受刑学员的惨叫声仍时不时被在押人员听到。施暴时由来已3至4个劳教人员进行,由恶警指挥或假装不在现场(躲在一边)。
用刑材料:2~3米长的麻花绳,破棉被撕成的布条,破袜子,铁钩,抹布等。
步骤文字描述:先按住学员,绑死手、脚腕部位,用绳环绕式捆住两手臂,向后背反绑使劲上拉;把脚拉成盘腿状(在膝盖,不是在大腿根,更痛苦),绑死;然后,从后背双手处穿绳子从脖子上下来绑接在双腿上,弯曲成球状;口塞烂布或臭袜子,再用绳子横绑着嘴,喊不了;最后,从后背反绑的双手处吊一绳子,吊在架子上的铁勾上,20分钟至1个多钟不等。
下面是演示图示说明。由于各方面条件、安全原因考虑,图片描述隐去了背景和人物主要特征,另捆绑程度不能完全按实际力度来操作。据其他劳教人员称,这种酷刑一般人十分钟就承受不了,甚至成瘫痪,其残暴程度可见一斑。
① 绑死手脚,绑在腕关节。使劲绑,刑后淤血或坏死。
手腕处绑死 | 脚腕处绑死 |
② 双手臂环绕式捆绑
捆绑用的麻花绳或布条(使劲绑) | 双手臂捆绑后 |
③ 手臂反绑在后背向上拉
双臂反绑在后背向上拉。上图中由于力度不够不能再现真实的绑法,前臂(红色箭头位)应被绑拉至与后背相贴(从上向下),即图中蓝色箭头位,同时往上推,捆绑成此(蓝色箭头位)时,肌肉已被拉死拉伤。
双手臂被反绑在后背,用绳向上拉
上图红色箭头代表双手前手臂,蓝色箭头为双前手臂最终被绑成的位置(双前手臂并成“11”字型,并排,如平行的蓝色箭头)。④ 大腿捆绑
环绕状捆绑 | 双腿盘腿状,绑在膝盖处 | 绑死固定在另一腿的膝盖处 |
双腿绑死在膝盖处后,两恶人再在两边用脚踩住,用力拉绑,变紧(箭头方向拉)。 ⑤ 脖子处穿绳捆绑(箭头方向下拉)在双腿上,成球状。 |
⑥ 最终捆绑成球状,弯腰,双手反绑上吊。 |
⑦ 铁勾上吊住(箭头方向悬吊) |
⑧ 学员的嘴被烂布一类塞住,或再用绳、布条用力横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