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4日】2000年6月18日我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准备参加集体炼功,就被广州的警察非法抓往天河派出所,非法审讯了二日一夜,后由我居住地警察接回当地戒毒所,非法拘留了半个月。同年12月26日,我在单位上班,几个公安恶警、派出所的恶警,以我去北京为由再次强行将我绑架到戒毒所。在这期间,不法人员们想尽办法迫我写“三书”。如将我与吸毒、收教人员关在一起,20多人挤睡在一起,她们有生疥疮的,淋病的。由于吃、睡、拉、做工都在仓中,仓里粉尘滚滚,蚂蚁、虫子咬人奇痛奇痒。
戒毒所不法人员强迫我们看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宣传片。有一次,强逼我写“自焚”观后感,我将“自焚”的部分破绽写在纸上交上去,并在仓里讲真象。第二天,戒毒所一女副所长,为了证实我写的情况,特意又放了那一段镜头,结果她发现我写的是真的,轻轻摇了一下头,仓里的人员发现更多造假镜头了,大家都在议论纷纷。
由于巨额的经济负担,我丈夫不断受到派出所、国安、单位的施压,恶警既恐吓又骗钱,妻子失去自由,儿子无人照顾等等原因。丈夫在巨压、矛盾之中,被迫多次以婚姻关系想让我表面放弃修炼。我被非法关押了半年,每天还勒索收费50元,国安一恶警还骗了我家人5千元。
2002年2月,我与另一同修在街上第三次遭非法绑架并送往戒毒所。这次我们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拒绝做工,绝食、绝水抗议关押迫害。
在绝食绝水四天后的一个晚上,国安恶警、戒毒所一副所长,把我骗到楼下办公室,先是想让我放弃绝食,见我毫不动心,就指使吸毒的男女人员,共不下十人,将我又拉、又推、又抬,强行放在医务室的床上,有人按头,有人按手,脚,旁边还有站的,坐的,护士强行给我打针。由于我不停的挣扎,不停的讲真象,和劝他们不要这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并告诉他们善恶必报的天理,所以他们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在我的左脚面上打了一针。
在以后的几天里,不法人员们改用鼻插管灌食,在插管前,戒毒所一女副所长想从我口中灌食,我咬紧牙关,她就亲自用一个医用的铁做的工具使劲撬我的牙齿,有的保安为了在她面前邀功,有的踩我手,有的踩我脚;我的头也被他们按的动不了。
因为我一进仓就开始跟戒毒人员讲真象,她们都明白了真象,所以他们从劳动地回来,看见我被插管的情景,都哭了,都吃不下饭。因为每天都有2名戒毒人员看着我,由于她们明白真象,在我每小时立掌发正念时,她们还帮我看着,有的还让我炼动作给她看,我为她们明白真象而高兴。
不法人员第一次插管迫害我时,我在她们不注意时把管拔了出来,后来他们插管就用胶布固定在我的鼻子上,用手铐铐着我双手固定在水泥床上,强迫吸毒人员日夜看着我,不能站立,坐不能直腰,只能躺下一边身,从灌食上铐后的几天里,我一直没有大小便,但吸毒人员每天跟我洗脸,有时擦身。到了第九天的傍晚,国安恶警只好到戒毒所把我俩放了。
在这九天中,我不断的向戒毒所的所长、指导员、管教、医生、护士、戒毒人员说明真象。明白真象的都有意回避参与对我的迫害,那个指使给我打针的副所长有一天还小声跟我说:这次不关我的事(指灌食),看来他也害怕遭恶报了。
我一出戒毒所的大门,就看见父亲和大法弟子,他们把我直接接到他们家。这时我知道丈夫因无法承受牵连、分居的痛苦,已向法院提出离婚。签字后,他跟我说610要判我劳教,他单位用我儿子的就业对他恐吓。我听后当天就离开了我工作、生活的地方,离开了亲朋好友,独自漂泊在外。同年5月底,恶警把那位同修绑架到了槎头劳教所迫害。
2002年9月中秋节前一天,我也被不法人员们在异地绑架到了槎头劳教所三大队。我被关在小房子里,恶警还派了一个“夹控”(劳教人员)监视,强逼我背所规,不准睡觉。我坚决抵制。后来不法人员把我调到另一间报纸房,该房子的窗户都用报纸糊住了,改换2个“夹控”日夜轮班折磨我,不让睡,不让坐,不准动,面向用报纸封住的窗户日夜站立。
当时真的是度日如年,到了第四天晚上我出现了恶心呕吐现象。因我已绝食几天,吐不出东西来,第五天晚上,全身疼痛,我刚动一动,一“夹控”就挥拳打我,一“夹控”用指甲捏我的手臂,我的双脚早已肿得走路不便了,我提出验伤,无人理会。两个“夹控”,一个天天迫我写“三书”,一个天天骂我,我最心痛的就是她骂大法。由于恶警、“帮教”的恐吓、引诱、欺骗和折磨,加上我自身的执著,被邪恶钻了空子,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但当我清醒过来时,我开始做我应该做的事:背师父的大法、发正念,向同修说明任何转化都是错的,还让同修有机会就写作废声明。
在我将离开槎头劳教所前,我让同修将我亲手写的“严正声明”带出去上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写的、讲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同时在每日给恶警看的日记中声明自己在这里时所讲、所写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言论、文字作废,并拒绝恶警安排我在春节联欢会的表演。由于我当时心态很正,恶警们没有一个来找我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