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2日】我叫李莹,女,1937年生人,汉族,吉林市化纤厂职工医院退休医生。主治中医师。自从1996年修炼以后,我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大法使我多种疾病都好了,身心受益,修炼十年身体无病一身轻,按大法法理要求做人,道德、人的素质提高了,单位、群众都公认我是个好人。司法系统开始整顿处理公检法内部的违法违规现象,同时开展为期一年(2004年5月-2005年5、6月)的严肃查办国家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等一系列健全法制保障人权的举措。作为一个国家公民,我就向检察院反映一下,我们当地公安分局、派出所5年来对我和家人的各种迫害和非法侵犯剥夺我人权的犯罪事实。
从7.20以后这场江氏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和家人带来难以言表的伤害。
1999年7月末,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道找我办洗脑班我没去,为免遭迫害我不得不出走,一个多月,不仅自己背井离乡,受流离之苦,还连累家人为我担心受怕。
1999年9月4日,我去吉林市北山公园门前与功友互相谈体会,道德提高身心受益,但被德胜门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延安派出所接回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和老师法像。
2000年11月30日,我因進京上访被九台车站派出所非法截回,被延安派出所接回拘留15日。回来后,延安街道书记到我家罚款200元,并不给开收据,但钱至今未还。
2001年旧历正月十六,我和女儿到市政府门前证实大法,恶警非法抓捕我女儿一夜未归,我担惊受怕,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做个好人怎么这么难呀!
2001年7月9日晚8点多钟吧,敦化市公安局民主派出所副所长李文宗、恶警都××等6、7个恶警和当地片警,吉林市公安局十多名恶警把我家包围了,骗我们开门,進行非法抄家,抓人。当时将我女儿戴上手铐子锁在暖气管子上,小孙子吓的哇哇大哭,家里被他们翻个底朝上,大约9点钟把人带走了,我整个人都傻了,精神变得都不正常了。邻居给儿子打电话他们都来了,逼着我离开家。
我在我母亲家呆20多天才回来,没有听到女儿的准确的消息,我非常痛苦。一个月过去了,得到消息,女儿被他们给打的瘫痪了,还劳教二年。邪恶之徒还打电话让我家送2000元钱住院费,我心忧愁,惦记女儿,决定去看望女儿,听说住院了,到那可谁知、铁窗、铁门锁在里头不让见。那里的人昧着良心说:“好着呢,能走”实际大小便全靠别人。
第二次又去看女儿,接待室挤满了人,多数是法轮功学员,大约30分钟后,我听一个人说:“背出来一个,我心里一惊一看果然是我的女儿。好好一个人,一个月折磨成这样。病情垂危才接回来。可是黑嘴子劳教所,卫生所长郭旭,丧尽天良,灭绝医德硬说我女儿是没病装的,我搞三十多年的医一听火了,就给她去信说:做为一名医生,对医术不精,对患者不负责,就不称职一个医生。她不悔改还报复我女儿。
2002年,我带着病体恢复好的女儿去看望她姥姥。二月初一12点钟吧,榆树市八号派出所,所长高景平带6、7个恶警硬说女儿是在逃犯。女儿走路不便,警察说:抬也得抬走,又带走了。当时我93岁的老母亲被吓得精神都不好了,亲人都跟着担心受怕。
第二天早晨核实,他们虽知我女儿不是在逃犯,还硬将女儿拉到榆树市公安局,想進一步迫害,最终因无证据放回,从此害得我有家难回,因我一回家90多岁的母亲就做噩梦说:警察又来抓人了,抓老三了,吓得睡不好觉。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做好人没有罪也没有错。我要求依法追究和纠正上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犯罪事实,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