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8日】2003年8月5日劳教所八中队队长洪伟、副队长李秀锦、张艳合谋,以写“周纪实”为由故意寻衅。这天,劳教所上午九点在食堂开会,留下35名法轮功学员和几个刑事犯人。她们连问都不问,连续拖走4名法轮功学员,二话不说就把她们分别上“大背铐”(一只手从后背肩上,一只手从腰背过去两手铐在一起),这4名大法学员是:黄斌,已被迫害得一天有时抽两次;张玉芳,已被迫害得高血压,说迷糊就迷糊过去了;邓春霞,被劳教所折磨的喘气费劲,全身无力;于春艳,已被迫害得手脚行动困难。下一个目标又盯上了马翠红,洪伟恶狠狠地对马翠红说给你5分钟时间,写不写周记实(所谓的“周记实”内容就是谤佛谤法、骂人说谎),说着就动手把马翠红也大背铐上了。这些干警为了政绩,为了奖金,每天都在对法轮功学员犯罪,干着伤天害理的事。
2003年10月,在食堂吃饭时,饭前大家首先必须站在桌前背警训(劳教所自己规定的),一个狱警硬说刘跃坤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没张嘴,恶警就把她们叫到外边站着。从车间干完活出来的时候,干警穆振娟从一个刑事犯人那儿要来一根针往刘跃坤身上乱扎,痛得刘跃坤全身发抖。11月20日,省司法厅来劳教所检查工作,刘跃坤就向他们反映了这件事,同时还反映了干警李永波打人时故意往阴部踢。几天后,市里又来劳教所检查,刘跃坤又如实地向他们讲了她被干警无理打骂、用针扎等问题。等检查走后,大队长何强伙同干警孙丽敏对刘跃坤拳打脚踢,一顿毒打,脸嘴被打肿了。恶警打累了就把刘跃坤铐在中队的库房里(她腿骨骨头有病),铐到7天后,他们让她写检讨。刘跃坤告诉他们“我向上级如实反映你们打人的问题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没有错”。恶警们就继续迫害她,把她铐在地上的暖气片上。
2003年10月,一天出操时,刘跃坤因腿骨骨头有病走路困难,不能跟着走操。干警穆振娟、李永波、陈春梅找茬硬逼着她跟着走操。她告诉干警她腿疼不能走路。话刚落穆振娟、李永波、陈春梅过来抓住刘跃坤的头发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把她打到在地上还不算完,干警高杰又找来两个刑事犯人帮她们把刘跃坤拽到二楼又是一阵毒打,直到把刘跃坤打的半死才停下。把她铐在地上(大背铐)整整铐了4天4夜。从此,刘跃坤的腿就更不行了,每天疼痛不说,走路时只能靠别人托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