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31日】我是王敏丽,女,四十岁,吉林省吉林市大法弟子,原吉林市毛皮厂团委书记,现被迫流离失所。我是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修炼法轮大法至今,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开始向世人讲大法真相,因而多次遭到残酷迫害,这次迫害更为邪恶。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钟,我在一材料点上印师父讲法和真相材料,突听有人用钥匙开门(有一同修十天前被抓,只有他有这门的钥匙),我立刻意识到我已被包围,我一边,一边冷静的销毁要上网的部分同修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和揭露劳教所、看守所迫害事实的材料。我和同修联系的各种信息全部都毁掉。但我给同修租房子(给被非法通缉的同修住)的协议书怎么也找不到。恶警们开门,撬门长达一个小时了,没开开。昌邑区公安分局的政保科科长都兴泽,给消防队打电话,让他们马上来搭云梯和用火焊割门。我心里开始着急不安,想到了同修们的安全我必须出去告诉他们,打开窗户,就出去了(在六楼)。在楼下我艰难的扶着墙站起来走了十几步,恶警们就围了上来。我大声向围观的群众高喊: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恶警们不由分说将我打倒在地,使劲的堵住我的嘴,我拼命的挣扎着。我看到了都兴泽,指着他说:我现在被迫害这样,全是你们造成的。在他们的拳脚下我失去了知觉,等我醒来时已在手术台上,想说话却说不出来。手术刚作完,恶警都兴泽迫不及待的逼问:你和谁有联系,还拿出一些名单问我是否认识。医生说:“她的气管被切开了,说不了话。”都兴泽拿出笔来让我写,医生严肃的说:“她还没有脱离危险。”
后有昌邑区东大滩派出所的民警分四个班(有恶警,也有明白的民警)二十四小时对我严控,医生告诉他们说,我需要特级护理。我的前后胸软骨骨裂骨折,三处错位,左肩骨折,气管切开。明白真相的民警同情于我们修炼者,给我买了一些日常必用品;有的恶警,却在病房内吸烟。一位叫小秀的护士劝告他们,不要在病房吸烟。他们不听劝告还说我们是看人的,不是护理的,死不死与我们无关。小秀找来医生责令他们说“你们给我出去抽,这是病房,不是看守所,在医院无条件的遵守院规;实情(都兴泽给我起的名字)出现生命安全问题你们负完全责任。”在吉林市医院住院二十三天,我还在发高烧39°的情况下,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逼迫我家人拿医药费三万元钱,遭致家人愤然拒绝。恶徒们见我家人不拿钱就伙同医院主管领导强行逼我出院。主治医生说:“她现在发高烧39°,而且骨折还需要作手术。”不法警察的理由是她家人拿不出医药费。我当时已能说话了,他们害怕我揭露邪恶,讲真相,而且想对我要进行进一步的刑拘逼供。
二○○三年六月四日下午三点多钟,恶警将我秘密关押在我所租房内,把窗户焊上铁筋,房门在外边上锁(实属私设公堂绑架),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管。邪恶的小头目、东大滩派出所所长王忠仁,指使它的下属不让我休息,二十四小时点灯,把电视开到最大声,还播放黄色录像,打扑克,把窗户打开放进蚊子叮咬我。故意用烟呛我,致使我大声的咳嗽(气管割开还未恢复)导致我脑部巨痛,上不来气,二十四小时几乎不能入睡。只有明白真相的民警值班时我能睡一点,只能吃小半碗稀粥。可是恶警王忠仁更加邪恶的准备给我用巴豆,还说限期三天让我家人拿出三万元钱,“拿不来,就把你卖出去,登征婚启示,抵钱”,还辱骂大法和师父。恶警张守义除了骂大法外,恶狠狠的说“用枕头把你捂死,然后就说是‘自杀’” 等等。
六月五日,昌邑区公安分局邪恶科长都兴泽带来两个新闻人士给我录音录像,以便通过剪接手法诬蔑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就严厉的正告都兴泽:你给我出去,不要来这一套。我坚决抵制他们的造假行为,他们没有得到任何他们所需要的口供、口型、表情。他们便采取更加邪恶的办法断绝我与外界的任何联系,在我身体未痊愈时却停止对我的任何治疗。
都兴泽还继续作恶,就连我的家人都不放过,非法向我家人勒索医药费,家人严词拒绝。他们不罢休,用万能钥匙强行打开我母亲的房门,把我二姐和她女儿的身份证,3000元人民币VCD机一台拿走,并准备非法抓捕我母亲和我二姐(都是大法弟子),致使她们流离失所。两个孩子无人照顾也随之流离失所。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支离破碎,就连二姐家两个孩子的特困生活费也给停发(每月122元人民币)现在孩子已失学。
我十六岁的儿子和大姐四次要求见我,都被都兴泽无理拒绝,他对我儿子拍桌子恐吓:“你们拿不来钱,就永远别想见到你母亲。”大姐上前和他理论,都兴泽就瞪大眼睛(戴着眼镜)说:你们都把我给上,而且国外的网站都有了我的名字,我恨不得把你们都给推下楼去。我的儿子回家后,因对我的牵挂加上都兴泽的恐吓,就病了。后来恶警又三次抓捕我母亲和二姐,对我二姐下了通缉令,多次去我大姐家骚扰。
如果不是师父的慈悲呵护,大法弟子们的声援,可能我早就被迫害死了。我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心中存有一念,只要有一口气在,我就要继续证实法讲真相。在这种强大的正念下,我求师父加持我,我发出强大的正念,让监视我的警察们睡着,楼下的恶警看不到我。这样,2003年7月7日,我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堂堂正正的走出监控,又溶入证实大法的洪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