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1日】我叫李庆慧,生于1975年,吉林市人,1997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现家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8委35组)街冯家屯。因我修炼大法,1999年9月18日—1999年10月连续被非法关押30多天,1999年10月底,我去北京依国家规定的公民权利上访。当我向北京警察询问信访办在哪儿时,被押回吉林,到吉林后被吉林市长春路街道王彩云、隋伟、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所长田革,在火车站连踢带打。我记得隋伟踢我好几脚。在长春路派出所,我被判劳动教养一年。王彩云等人到我父亲单位(未经过父亲本人)直接提走1000元钱,并打白条。在吉林市看守所期间,我吃的是发霉窝头,带泥稀白菜、萝卜汤,夜间上洗手间回来后没有地方睡觉,非常拥挤。1999年11月,我被送长春黑嘴子劳教,在一大队刘瑚大队长每天的谩骂中早上4点钟起床干活,晚上10点甚至12点钟才让上床睡觉,有时三十多个小时不让睡觉。
2000年省委书记王云坤上所里检查工作,劳教所为造假,让我们在烈日下打排球,早上6点钟吃的渣子粥,一直到下午一两点,五云坤走后,才让我们吃午饭。刘瑚大队长说上午你们休息了,下午必须完成任务,否则别睡觉。我因炼法轮功被几个管教同时拿着电棍打,打的小便失禁,昏死过去。醒来后,记不起来是哪几个人打的,打了多少下也不知道了,脸色蜡白。劳教所奴役我们,大清早吃稀稀的渣子粥,饿的我们捡别人扔的面包,喝人家扔的矿泉水,劳累过度,我晕过去了。在每日精神及肉体的折磨下,我患了严重的心脏病。
2001年,我上网声明在劳教所期间,我在压力下所写所做的一切做废。
2001年1月,我同几名同修为躲避迫害,开始流离失所。吉林市不法人员以五万元悬赏非法抓捕我们。2001年4月底5月初,我被吉林市国家安全局非法软禁在465空军医院。2001年5月,我被送进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因身体不好,狱警不想收,吉林市船营分局孙雁宏(科长)大声骂:“你装病,不送别人也得送你”,并将与我同行的另一名大法弟子走后门送进看守所(这名大法弟子已被他们折磨得连走路都不行,心脏病很重)。
2001年7月,我同另一名大法弟子被送至劳教所。因我曾将恶警行为上网曝光,恶警李颖大叫“李庆慧,我们早就盼这一天了!”叶炯也跟着大骂。因我手抖、心跳快等原因,劳教所最后还是没收。我回家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恶警不放过,每天打电话查问。2001年7月25日上午,船营分局打电话说“局里派人探望病情”,下午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田革(所长)张永海(恶警)来我家说“上医院检查身体”。我父亲不同意,与他们发生口角,田革和张永海都想动手打人,田革还把电话打到分局,我被强行带走。下午三点钟张永海,范科长(船营分局)直接将我及另一名大法弟子拉到长春企图劳教,劳教所里没收,又从长春拉了回来。在他们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我同另一位大法弟子软禁在吉林市沙河子一大车店内。
7月26日晚间,我心脏病发,手脚不会动,心跳加速超过120下,看管的人连夜上药店买药。第二天孙雁宏及吉林610办公室的人都来了,我才明白,我让吉林市从市长到610办公室的头头丢尽了脸,一定要让我进劳教所不可。我心脏病这样严重,并超过48小时,也不让我给家人打电话。我在万般无奈下,穿着高跟鞋从二楼跳下,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我被恶警拖上警车,痛苦不堪。当时参与迫害我的有西大派出所片警、南京街的片警、在110上班的两个女警,其中一女警是分局长的女儿。这几个警察从看管我时就出言不逊,南京街的片警,嘴里不干不净,骂我一个晚上(他们几个是在家休息时,被硬调来看我的)。南京街的片警逼我在他自己编写的口供上让我签字,不签字就动我已经骨折的腿,在我极其痛苦与精神恍惚的情况下被迫签了字,至今我都不知笔录怎么写的。他们饿了我一天,医院里病人给我食品,他们也不让。在假笔录签完字后,我才见到我的父母,恶警们见他们来了,连个招呼不打,全逃了。
父亲同乡亲找田革和张永海评理,并要医药费,一言不合,被长春路恶警十几个人将父亲毒打,母亲精神上也受到了强烈的打击。恶警还扬言拘留我父亲。长春路恶警有田革、张永海、于广虹、杨勇、姚振起、白山、谢甲峰等。2002年2月6日我在刚能走路时,找局长评理,局长除了说“为什么打你父亲”以外,无话可讲,长春路派出所谢甲峰扬言:你愿意上哪去告就上哪去。2月9日,街道人员上我家,我也告诉他们,这件事在公安局内部人尽皆知。
2003年1月9日,我由同修陪同下看望亲人,遭人陷害,被送进九台市公安局(局长刘振华科员曹春森,田淑明,杨×,王话宏,单×,曾海涛)据说陷害我的恶人得50元奖金,我不配合恶警,遭到毒打,心脏病犯了,带着钢板的右腿再次受伤,不能走路。在我不报任何姓名地址,不签任何字,没有任何口供下,他们强行送我进看守所。2003年1月28日将我非法强行送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又转送至九台市拘留所关至2月17日。整个一个新春佳节,在拘留所度过,当父亲去接我时,被九台市拘留所所长鲍根利索取150元钱伙食费。
长春路恶警名单:田革、张永海、于广虹、杨勇、姚振起、白山、谢甲峰等
九台市看守所孙所长,刘所长,韩所长,李霞
吉林省九台市拘留所(0431—232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