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长春电视插播五千人被抓 八人遭虐死 吉林监狱曾百人绝食
  • 用生命说真话──悼长春电视插播英雄刘成军
  • 勇者的纪念──写给插播英雄刘成军
  • 全民公投:2小时对决1000天
  • 重庆大学“副校长”与“坐台小姐”
  • 上海国安设计的一场骗局(二)
  • 拒绝让恐怖成为大众文化
  • 从林晓凯被劫持案看大陆国安特务的弱智
  • 法轮功学员“欢迎温家宝访美” 江氏政治谎言不攻自灭
  • 特务办山庄 意在“名誉搞臭”
  • 法轮功“欢迎”和“惩办”横幅击碎江集团“逢中必反”谎言
  • 明慧特约评论:冷静思考 摆正基点
  • “欢迎”“惩江”访谈录
  • 联合国法庭重判煽动屠杀的媒体人
  • 从华侨时报否认与江氏集团有染说起
  •  

    首页 > 时事评论 > 修者评论


    从“井喷”调查结果看“投毒”诬陷


    文/司马泰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4年1月3日】新华网最近有两大新闻,一是重庆井喷特大事故,一是浙江的陈福兆投毒杀人案的判决。

    都是人命关天的事,井喷夺走了233条人命,投毒涉及16人死亡。但后者被用来栽赃,无辜被波及的则是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论破坏的深度和广度,远超井喷了。

    可是,关于两次事件的调查说明,却有天壤之别。

    新华网1月2日报导,“几天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多次深入现场勘察,提取了相关物证,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向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了解情况,掌握了直接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有力证据。经过专家组的分析论证,排除了不可抗力和人为破坏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认定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大家看到,这儿用了“多次深入现场”、“提取物证”、“查阅大量法律文件”、“向作业人员了解情况”等等一系列动作,方才作出结论。

    而在投毒案中,是如何将陈福兆的行为动机归到法轮功上呢?

    就只有5个字:“经审理查明”。

    怎么审的?审问了些什么人?有没有查阅有关法轮功的文件?有没有向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了解情况?

    什么都没有!

    有的只是定论。

    新华社是这么说的:“经审理查明:陈福兆自1996年开始练习 ……逐步产生了通过杀人的方法来提高自己“功力”的念头,并将乞讨、拾荒人员作为其杀人对象。”

    其余的,就是对法轮功的炮轰。

    在对“井喷”事件的调查中,如何进一步处理,“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清事故责任。”

    那么,对“陈福兆一案”,有没有根据有关法律来分清事故责任呢?

    其一,“陈福兆”的言论,是出自他个人或者新华社记者的口,根本没有出现在任何法轮功的书中,如何证明“陈福兆”是法轮功学员呢?

    其二,“陈福兆”个人行为,怎么可以来作为打击一个团体的理由呢?

    从新华社对“井喷”和“投毒”事件的调查报导上,清清楚楚显示出“投毒案”被用来栽赃法轮功的险恶用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9/43934.html)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5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