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8日】2002年2月的一天(正月十五以前),我们正在家中看电视,忽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不认识,他们说厂内有事叫我们去一趟,我们信以为真,就跟着去了,可是下楼一看是唐山开平分局的车,也不知为什么就把我们拉到开平分局。分局的人问我们练不练法轮功?我说不练,我母亲炼,结果开平分局就抄了我们的家,抄走了我母亲给我看小孩时看的大法的书、真相光碟、老师的讲法录音带和录像带,还有我家的电视机、VCD。
警察把我们关押在开平分局院内,院内还关押着开平的大法弟子,开平分局的人拿着一个小条(被他们绑架的大法弟子身上搜出的我家住址)问我:你与姓李的姓刘的有什么关系,有什么来往?我说我们没有来往,不认识。我们在市内开了装修公司,我们在公司住,我二哥告诉我说叫他们在我家住两个月。
我们不练功,家中只有我母亲给我们看小孩,看炼功的书。警察就关押了我们半个月,还罚款四千元,而且没给任何收据。单位把我们保出来。之后单位叫我们每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报一下我们在家里,没有去别的地方。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难道公民炼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做道德高尚的人犯法吗?犯哪条国法?难道还怕好人多吗?只凭一个纸条就随便抓人,唐山市开平分局执行的是哪一家的法?在江泽民的淫威下把好人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判刑,打着国家主席的幌子,耗费百姓的血汗钱,干着迫害人民的勾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无论做了什么不好的事,都得自己去承担,江泽民也不例外,江泽民即将面临全世界人民的正义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