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1日】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是一个法轮大法弟子。我家住河北张家口市万全县,1997年开始修炼大法。刚得法不久,恶人就开始了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1999年7月23日早晨5点左右,乡、村两级干部突然闯入我家,进行非法搜查,个别乡干部还恶言恶语的骂脏话,乡政府政法书记封振志逼着让我写不炼功的保证,被我严正拒绝。他们见我不入圈套,就三番五次的来骚扰我。1999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我和其他三名大法弟子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河北张家口市万全县公安局绑架到公安局刑警队,在被非法审讯过程中,遭到刑警队长张存兴的毒打,并从我身上搜去600元现金。后被关进看守所折磨了一个月,并且被公安局非法罚款3500元,伙食费收去350元。乡政府又罚去4300元,收款人封振志。
我回村后,又遭到乡村两级人员的长期监控,村治保会雇用的村民黄万成、金永富经常跟踪盯梢,村支部书记邹万明、治保主任温允英还经常向乡里打小报告,造谣诬陷大法弟子。2000年3月,把我们五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到村委会,不准回家,逼着让我们写悔过书。由于我们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坚决不写,恶人气急败坏。治保主任温允英恨的咬牙切齿的对我们说:“你们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随后乡、村干部狼狈为奸,在党委书记崔万高的幕后操纵下,派遣政法书记封振志、派出所所长史建新等人,把我们四名大法弟子绑架到乡派出所,罚我们在院里站了七八个小时,而后进行了非法审讯。审讯时,史建新对我大打出手,左右开弓的打我耳光。并用电棍电我的嘴部。第二天下午,把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每人罚款1000元,我被送进看守所非法拘押半个月,收去伙食费380元。
之后,每到乡里官员所认为的敏感日,他们就把我绑架到乡里关押,不给吃饱饭,专叫干重体力活。关押时间少7天,多则半个月。不到一年我就被乡里绑架了五六次。
由于江泽民的妒忌,不断的诽谤大法和我师父,2000年12月28日,我再次去北京证实大法,12月30日被北京恶警绑架,送进朝阳区看守所,受到了百般折磨。恶警指使刑事犯把我的衣服剥光,逼着我面壁下蹲。晚上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什么铺盖都不给。还用酷刑“飞”来折磨。并从我身上强行搜去100元现金,抢走手表一块。
2001年1月10日深夜1点,我和本乡的三名大法弟子被强行押回乡政府。当时乡里正办洗脑班,我刚一进屋,就被民政助理黄占彪一脚踢得跪在地上,并伙同粮食助理张万军毒打了我们一顿。整整罚我站了一夜,第二天把我送到县看守所。
我被押回乡政府后才知道家里已被非法抄查,从家里拉走一大卡车生活用具、家用电器,价值7000多元。更恶劣的是派出所副所长武永贵从我家抢走3500元的存款折,未经户主同意,强行从信用站非法取走。简直就是一群土匪强盗。这次几乎把家里抢劫一空。电话被乡武装部长龚喜汉给切断拿走,还指责我丈夫说:“这次你要负完全责任。”这次负责抢劫抄家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县法院副院长李占清,幕后指使人乡党委书记崔万高,参与人政法书记封振志、乡长杜天宝、派出所副所长武永贵,还有村干部。
2001年农历八月十八,本地不法人员和高阳劳教所互相勾结,我再次被绑架到高阳劳教所。恶警先把我铐在死人床上,铐了两天。放开后,我几乎全身不能动弹,据高阳劳教所内部透漏,江泽民规定,转化一个大法弟子,恶警得奖金5000元。他们为了争着得到这不义之财,丧尽天良,失去理性,绞尽脑汁地用各种酷刑来摧残大法弟子。尤其是胡大队长、杨大队长、岳队长(女)、马队长(女)、王大队长(女)、李教导、潘主任、刘队长(女)更为邪恶,很多大法弟子都被他们折磨的九死一生。他们每到夜深人静时,就象鬼一样,把大法弟子拉到野外吊铐或活埋。我们都是一个人被关一间房,我为了抗议他们的非法绑架和残酷迫害,绝食抗议94天闯出了魔窟。在我丈夫接我回家时,他们见迫害不到我,就敲诈勒索我丈夫700元现金。
四年来在恶人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中,我仅经济方面就被非法勒索走24,750元,给家庭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江泽民以及各地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