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王桂兰,女, 64岁,湖北黄冈大修厂工人。自1996年得法以来身心健康。1999年7月20日,她与黄冈同修一起去湖北省政府上访,湖北省的武警用警车将她与同修们送到武汉边缘地区77中关押一天一夜,回来后又在黄州区公安分局关了一上午。
2000年6月23日,王桂兰到黄州体育场炼功,被黄州公安分局拘留15天,实际非法关押33天,超期18天,被迫交伙食费450元。
2000年7月26日,王出狱回家后,发现大儿媳把《转法轮》等书都烧掉了;大儿子还用木脚盆掷她,同时欲打电话要610来抓他母亲。这都是江氏集团散布的谎言造成的恶果。因厂里人劝说:“她是你妈,不能这样做。”她儿子才没打电话。接着又要赶他母亲走。这样王只好到小儿子家去住。因孙子发烧,小儿媳对婆婆说:“这是你坐牢导致小孩生病。”也叫婆婆走。在两个儿媳都不要王桂兰住的情况下,她手拿在狱中用过的塑料面盆和塑料饭碗,到一间长期未住人的,既潮湿又黑暗的平房一个人吃住。老伴也不理她,王一个人住了20多天后,老伴才搬过来。
2001年7月7日,王桂兰和同修何金玲一起进京证实法,她们在天安门打了横幅,喊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口号。当场被非法抓捕。在天安门广场,便衣对她们拳打脚踢,同修何金玲的肋骨被踩断三根,恶警还把她的头发抓住往警车上撞,她当场昏迷,被扔上警车。在车上,司机用木棍打王桂兰的头,10多名警察把她们压住,有的用脚踩在王桂兰的身上,不准她们动。送到怀柔监狱,同修何金玲才苏醒过来。下车后监狱内围三圈,外围是全副武装的武警,头戴钢盔,手持冲锋枪;二圈是狱警;三圈是犯人;中间是6名大法弟子。当晚一个一个非法提审,大法弟子都抵制,狱警拳脚相加、打耳光、揪头发。
8月20日左右,黄州公安分局一科科长游江锋、舒××和巢丝厂保卫科王××到北京办事处把她们接回。游指使舒和王将王桂兰230元、何金玲30元钱没收,至今未还。到北京接人时,要家人送1000元到公安分局。回黄州后,将她俩押到市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2001年8月29日上午8时,何正在王桂兰家坐,黄州公安分局政委陈树明、一科科长周郁华、游江锋、夏巧荣带着两辆警车,突然冲进王的房间,将王桂兰、何金玲推到门外,随即他们非法抄家,抄走《转法轮》等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他们将何推上了警车,王桂兰当时提出要上厕所。这时王看到厕所院墙后有一个洞口,她就从这个洞口溜下去,下面是大臭水沟,当时王左脚小腿被刮了酒杯大的血口子,鲜血直流;左手腕也触成3个包砣子;身体左边摔成重伤,(后来半个月不能翻身)。即使这样,王桂兰还是从一米多深的臭水沟爬上去就跑,跑到巢丝厂后面的烂泥塘中走了半个多小时,塘中有齐大胯深的水,这时发现水中有一块芦苇,芦苇中有一块木板和一个扫帚头,她将扫把头垫在木板上,就坐在上面,蚂蟥和其它虫子上不到腿上,这时腿上还在流血。这样在芦苇中坐了三个多小时,中午王桂兰回家拿钱时,大儿媳不要王再停留,并说:“又不是我们一个儿,你在家也躲不住。你做婆婆也不带孙子,那你莫生儿子,莫接媳妇。”“你炼功也巧,总是坐牢。”王桂兰没办法,无处安身,晚上11点多钟,只好到亲戚家住了5天,这5天既没洗澡,也未换衣。虽身负重伤,还得帮侄儿做事。
9月14日,王又到新州妹妹家住了一周,去后帮妹妹做卫生。由于王的妹妹害怕,叫她不要出屋。因此王走时只跟妹夫说了,但妹妹不理解,说我姐象精神病一样,走时连招呼也不打。
王桂兰回忆说:“大儿子的房子是我们买的,他不要我住;小儿买房,我也帮了钱;侄儿读技校时,他们都在我这里吃住,现在我遭到磨难时,他们竟一点同情心也没有,我真感到心寒。这都是受江氏的毒害太深啊,怕连累了他们。”
9月21日上午7时,王桂兰刚到家,一会儿,市工业局段处长一行五六人,还有大修厂分管迫害法轮功的毛凤姣、工会(王的大儿子)来到王的家,问王的老伴,王桂兰回来没有?王的老伴未作回答。工业局段处长进来后对王说,婆婆你回来了,你莫上北京去,你要炼就在家里炼。你上北京,我的乌纱帽、饭碗就没了,我买东西来看你,还跟你拜年。接着说,你不能跟炼功人接触,不能串门。王桂兰对段说,你来这多人,你不也有三朋四友吗?段未作声。接着段自己写了一张纸条,内容是“只要不上京,任何人不能抓你”还签了名、盖了大修厂的章。从那以后,每天7-8点,原班人马到王的家中看王在不在家,这种监查大约进行了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