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7日】我是南方某市一家企业的法轮大法弟子。99年迫害开始后,我向身边的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同事介绍法轮功真相,并把一些大法弟子维护大法、坚持真理、不屈不挠地进京上访的可歌可泣事迹和心得给她看,她告诉我,看完这些修炼心得之后,心灵有种被净化了的感觉,静静地想了许久。后来,我陆续给她看了一些大法书籍及光盘,渐渐她对大法有了更进一步了解。那时她与婆婆关系不好,几年了都没与婆婆讲话。我常用大法中的道理劝她,做人要宽容大度、与人为善,心里总记恨别人,自己也不愉快;再说丈夫又是孝子,你们夫妻关系再好,可婆媳关系不好,丈夫多为难,你是小辈,找个机会,主动开口说话,婆婆也会高兴的。不久,她借女儿十岁生日的机会主动请婆婆来参加,婆婆很高兴地来了,从此她们婆媳关系和好如初。丈夫为此笑得合不拢嘴。
2000年,我拿了几张大法真相资料给她看,过几天她告诉我,她把我给她的资料拿出去印了几百份,利用下班回家的机会都发出去了。
我惊喜地问她:“怎么想到这样做?”
她说:“大法这么好,我不想看到别人受到假宣传的欺骗。”
我问她:“你怕吗?我们有同修就是为发真相资料而抓的!”
她说:“这有什么,我没多想什么,我给一家发传单,那家人正开门取报纸,我就直接递给他说请你看一看,那人看到是法轮功的传单,就看了我一看,我也没在意,就走了。”
这几百份传单她是利用她丈夫单位的复印机做的,当时她丈夫单位的同事还问她:你老婆是修法轮功的?他回答说:“不是的,我老婆是在做善事。”
2001年,我因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而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在劳教所,我想方设法给她寄了一封信,告诉她“自焚”真相,并将大法学员在劳教所遭受种种迫害和官方媒体上的虚假报道揭露出来,并请她将信转给他人传阅。
2003年,我正念走出劳教所,并与她取得联系,她惊喜地告诉我,我从劳教所寄的信她收到了。那天她路过传达室,一般很少有她的信来,她也没习惯看信,那天不知怎的,突然想到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信来,就随手一翻,抽到的第一封信就是我从劳教所寄给她的信。
她将信转给周围的同事看,其中一位同事的妹妹是某校老师,这位老师又将信传给学校的其他老师看,人们看了此信都觉得惊讶,政府怎么这样!太过份了,如不是亲眼看到这封信,真不敢相信!
2003年6月,同事带女儿来看我,我向她们洪法,并给了许多真相光盘,还把自己在洗脑班被打的伤口给她们看。
事后,她女儿利用假期把我给的真相光盘都看了一遍,十分不解地问爸爸:“学校老师说法轮功不好,其实法轮功很好啊,他们被迫害得好惨!老师要我们写文章批评法轮功。”孩子的父亲说:“你自己去判断,自己去思考。”
她女儿今年十三岁,以前受造谣宣传的毒害,对大法有过误解,并在学校参加了百万反X教的签名活动。现在孩子知道大法真相后,逢人就说大法好,还打电话叫小伙伴们:“我家有法轮功真相光盘,你们快来看。”
我知道这个情况后,还叮嘱我的这位同事,不要叫小孩在电话里说敏感字,怕被监听。同事反而不同意我的看法说:“其实是光明正大的事,我要那样叫小孩做,会打乱她的理解,怎么要偷偷摸摸?让她自由发挥吧!”
这正如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所说:“另外一点啊,你救的那个中国人,他本身也会去说,也给他立功的机会,因为在这场迫害中人都犯了罪,都在这场迫害中推波助流了,助长了那个邪恶的气焰,所以呢,会给他赎罪机会。他们知道真象了也会到处去讲,那就是在赎罪了,所以大家尽量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