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2日】1999年7月20日我和几个同修到大连市政府请愿,当天被市公安局抓到大连海港学校,晚上9点多公安局骗我们说送我们回家,其实把我们拉到金县三里大狱登记,叫当地派出所来车接,我们被拉到石河派出所关了一宿,第二天12点多才放我们回家。石河派出所恶警到学法轮功的学员家收书,不交书就要抓人,不让集体学法炼功。
2000年1月19日我自己到北京上访,傍晚5点我到普兰店火车站买到北京的车票,买票时,卖票员跟我要身份证,我说没有,她就打电话给公安局,公安局来就把我抓起来,那时车站全有公安局把守,只要是买北京车票都抓。普兰店公安局打电话给石河派出所,晚上9点多到大连石河政府派出所,所长蔡杰看到我破口大骂,叫恶警谷晓峰搜我身,把500元现金全部没收。晚上把我手铐在老虎凳上,身锁在老虎凳里,派2个恶警看守,第二天上午把我送到金县三里看守所,关押15天,罚款1000元。从此以后,派出所恶警谷晓峰多次到我家搜书,搜资料,时常半夜抓人、搜家,搅得全村不得安宁。
2000年4月17日又把我和几个同修抓起来,有人举报说我们法轮功聚集炼功。因为有一个大连同修娘家在我们屯,我们去看她,恶警把大连那个同修也抓起来了,全部都送到金县三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大连的同修在那里炼功,恶警去打她,我去挡,恶警一脚把我踹倒,我又上去挡,他又朝我的胸口踹一脚,我又上去挡,他这次用拖鞋朝我的耳根狠劲的打,把我一下打昏在地,当我醒来时,我看大连那位同修脸都肿了起来,一半脸发紫。吃饭时刑事犯叫我背监规,我不背,她就用拳头打我头。
我母亲因岁数大没被送看守所,被罚款200元现金。
从看守所放回以后,恶警逼迫我每天都得到派出所报到,早8点去,晚上12点才让回家,软禁在石河派出所后院,还有石河的同修10多个人,每天叫我们给他们擦车、收拾卫生、打扫便所、洗窗帘、床单、抹玻璃。第6天我又一次到北京上访,到沈阳换车时,被沈阳公安局抓到,石河派出所所长用车把我接回,把我关在笼里,第二天把我送到三里看守所关押15天,到15天石河派出所恶警谷晓峰把我拉回不放我回家,直到晚上10点多才让我走。
每到敏感日石河派出所就把石河地区学法坚定的学员都给抓到派出所,有时软禁,有时关在笼里。
2000年月7日12日石河派出所恶警谷晓峰把我和另一位学员又抓到派出所软禁区,我们俩不再忍受迫害,决定再次到北京证实法。到北京后北京公安局和石河派出所恶警谷晓峰把我们俩抓起来,把我们俩的手铐在一起,铐在暖气管上,不让上便所,不给我们饭吃,恶警谷晓峰把一盆面条倒扔了,也不给我们俩吃。回到石河派出所后,又把我们俩的手铐在暖气管上。所长蔡杰破口大骂,骂得很难听,第二天把我们送到金县三里看守所,行政拘留。在看守所里每天劳动12小时,吃的苞米面窝头,喝的菜汤看不见几个菜叶,金县政法委和石河派出所时常提问,问炼不炼,说炼就送马三家教养院,我们同修10个人被送到马三家迫害一年。
到马三家以后,犹大搜身、提审,晚上不让睡觉,10多个人围着我,逼我写三书,不听就叫在地上蹲着或做飞机式站着,每天都在逼我写三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听了邪悟者,写了三书,走了一段弯路,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回来以后不断学法,认识到自己的错,在明慧网上已发表了声明,我要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石河派出所恶警谷晓峰自从把我送到马三家以后,时常驻到我家跟我母亲要罚款钱,罚我和另一位同修每人4500元,他坐飞机的费用都叫我们俩付。我回来以后,每天跟我要钱,我给了恶警谷晓峰1000元,他说不够还要,我说没有钱,他叫我出去借,其实我们罚款村上已经给了所长蔡杰,恶警谷晓峰还来敲诈勒索,逼我要钱,直到大队书记给派出所打电话,才罢休。
在此警告现在仍执迷不悟,迫害大法的恶人:立即停止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善恶有报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