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往年故事证因果 害人终将招灾祸
  • 叫嚣不怕报应的恶徒得到了应得的报应
  • “一个横幅摘他干啥,看摔成这个样子。”
  • 大连市金州区年轻犯罪巡警患晚期血癌
  • 纠集协会、炮制宣言、诬蔑大法,西班牙华人暴病死亡
  • 过世儿子托语父亲停止迫害 河北高官调查属实大受震动
  • 善恶终有报
  • 重庆地区善恶现世报实例四则
  • 黑龙江省宾县公安局局长患怪病不省人事
  • 大陆各地善恶有报事例
  • 凤凰卫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纷纷遭到报应
  • 破坏大法遭天谴 湖南郑“先锋”暴死北京城
  •  

    首页 > 天人之际 > 善恶报应 > 恶报


    辽宁省锦州市康宁派出所恶警被开除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3年8月1日】锦州市康宁派出所周所长、副所长王殿玉二人四年来迫害大法弟子,99年7.20以前周所长是一名指导员,王殿玉是一名普通的片警,由于二人迫害“有功”,被上级提升为所长和副所长,主谋迫害法轮功。

    2002年8月4日,大法弟子曹淑芳被王殿玉等人迫害致死(明慧网曾有报道),康宁派出所与市610办公室恶人李协江勾结,致使参加曹淑芳葬礼的大法弟子多人被抓。四年来,康宁派出所先后将管辖内的大法弟子送入马三家劳教所的有6-7人,送入看守所、洗脑班的有10多人。

    事隔一年,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2003年6、7月份轰动全市的杀人狂一案就在康宁派出所管辖之内。他们把精力全部集中在迫害大法弟子身上,真正的罪犯却在康宁派出所管辖内逍遥法外,杀人狂最终被锦州市古塔公安抓获,致使周所长因严重失职被调离,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最邪恶的王殿玉被开除公职,得到应有的报应。市民对这一决定拍手称快,都说他们“杀人犯罪不管,专抓好人(指大法弟子)。”

    希望锦州全市公安人员从周、王二人身上吸取教训,不要步其后尘,善恶有报是天理。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