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15日】江泽民和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设置的610办公室是如何施行它们的新三光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呢?我的一些个人经历可能能起到一点见证作用。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我因坚修大法被610、公安恶警连续迫害和干扰。99年10月,由于我修炼大法身心受益,不能看着大法遭受诬蔑,就到北京上访,向政府说明法轮大法是正法。然而,在北京市被拘留7天,11月被当地非法拘留15天。在驻京办事处,恶警把我身上仅有的500多元钱骗走,只给我买了张回家的火车票,其余剩下的就占为己有。
2000年农历正月13日,县610不法人员、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突然到我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炼功带、资料。同年4月,610恶人在我上街买菜时就把我抓到派出所又非法关押15天。
同年6月19日我和同修到610办和平请愿、要求给我们一个公开的炼功环境,又被关押10天。我们在拘留所炼功,恶警轮番打人,他们踢我,打我腿,踢成大块血块。我们集体绝食抗议才放我们回家。
同年7月,610恶徒把我半夜从家里抓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9月我因发大法真相资料,向世人讲真象又被关押,期间我绝食抗议17天。10月,我去功友家玩,又被后面跟踪来的恶警抓进拘留所。同时借故抄了功友的家、我的家。
12月,我再次上北京讲真象,证实大法,被恶警抓回后,把我关在看守所14天,于2001年元月19日,将我强行秘密地送往劳教所,劳教2年。与此同时向我家里人强行索取罚款3000元,强行扣我爱人的工资、儿子的工资。
在劳教所,因我坚持学法炼功,恶警就用手铐铐我。要我们一天坐十几、二十几小时的小板凳,晚上不许睡觉,罚站要立正站通宵,站不好就用电棍电我的脸、口、脚,不许上厕所,实行种种折磨。2001年4月的某天早上,因我炼功,两恶警把我拉到办公室恶狠狠地说:你喜欢炼,我让你好好炼炼,两根电棍电我15分钟之久。
2001年5月我因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邪恶的诱导下妥协了,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错事。给自己的修炼造成不可能抹掉的污点,2001年12月我被保外就医,释放回家。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使我彻底明白了所谓的转化是破坏大法的行为。自己不但毁灭了自己,更重要的是自己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和负面影响,自己决心痛改前非,坚定地重新走上正法修炼道路。为此610恶人又把我关押在拘留所7个多月,直到我丈夫病危咽气才把我放回家,连我给丈夫办丧事期间公安还不放过,对灵堂都进行监视。
自7.20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我们大法弟子实行毒辣的经济制裁,他们非法关我半个月就扣罚3个月工资。所以3年多来他们不断的关押,我的工资就不断地进了它们的口袋,我的工资3年多来就基本被它们拿去了。
不但我受到这些迫害,我的家人也受到种种迫害。我的儿子不许当兵,不许考学校,不许上班。我丈夫因向纪委揭发恶警毒打我的非法行为,受610恶警的多次毒打,他的副局级职务被撤,不许他上班,去守大门。610发通知,只发生活费200元。2002年我被长期关在拘留所期间,我丈夫去问恶人关押我的法律依据,(因我丈夫也是公安人员,知道拘留所最长只能拘留15天),政保股股长多次侮辱他说:“我就是法律,我就要把你老婆关死,你拿我怎么样”。所以我丈夫重病直到死,那些恶人都不准我回家侍候他。
中国同胞们,全世界善良的人们,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炼功人,法轮大法使我身心得到健康,师父教我做好人,我依法上访、以良心说真话,何罪之有?我的家人何罪之有?中国的宪法是干什么的?中国人的天赋人权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