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14日】我和爱人今年都36岁,现住四川省某镇。自从我与爱人九八年得到《转法轮》一书后,才知道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返本归真。之后在经商中我们也用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们的身心得到了净化,身体也得到了健康。法轮功真是一部教人向善的好功法。可自从99年7月20日后,我们就没有了合法的炼功环境。当时真让人不敢相信:中国到底怎么了?当权者为什么要把上亿的炼功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呢?为什么要这些要求做一个好人甚至比好人还要好的群体放弃做好人的权利呢?真是荒唐,难道当权者不希望自己的国家好人多吗?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大法弟子我觉得应该向政府反映一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这样我与另几位同修于九九年十二月底踏上了上访的路。我们刚到天安门还未找到信访办就被警察抓上了警车,当时我们只是讲了句真话: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后来就叫当地政府把我们遣送回了当地县看守所。就在我们被非法关押期间公安还诈取我们家属资金5600元(包括所谓的“律师费、遣送费、取保候审费”等),与此同时还在半夜到我家中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录音机和录音带。第一次我被非法关押了十多天后放回了家。就在我回家不多久,我爱人又被非法判了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而被罚款200元。真不知他在家看书炼功扰乱了哪里的治安?妨害了谁?何罪之有?
当2000年春节后为了告诉公安干警大法的真实情况和大法给我们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想告诉公安别毁掉大法书和录音带,于是在2000年2月21日我又与另几位功友到了县公安局去找×科长和其他几位公安讲真象。就因这样又被非法判治安拘留15天。也不知在当今中国的公民到底还有没有言论和上访的自由?那次我们抗议非法拘留而绝食。绝食期间公安威胁要灌食,因我们坚强不屈,被非法关押5天后被放回了家。就在我们被非法关押期间,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却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未通知我们的家属。当时家人还认为我们失踪了。在这段日子里,我们的亲人和我们自己的精神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人权也受到了侵犯。
在这样一再被无端关押的情况下,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为了当权者不再继续错下去,我于2000年2月底与爱人一起又踏上了上访的路,可结果一样是被遣送回县看守所。因恶警这次榨不出钱,将我爱人非法关押32天后才把他放回了家,而我却被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被非法判劳教送入了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当时我们一再告诉公安,我们没有罪,我们上访是行使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可公安根本听不进去,强行把我们押送到了劳教所。
自从到了劳教所,恶警们要我们听从他们的“帮教”--企图要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功。刚开始,每天都同其他劳教人员一样被强迫劳动十几个小时。到了七月份恶警们就把法轮功人员集中在一个中队进行严管迫害,若发现学法、炼功就要被电棍打、做下蹲、写认识、站军姿,而且恶警还动用护卫队员(打手),或者不许洗澡。记得7月份持续高温下,坚定的大法弟子们几天都洗不上一次澡,口渴了也喝不上水。就在我们到七中队不久后,江氏集团组织的“帮教团”来到了楠木寺进行了大面积的强化洗脑。
我是于2000年底被放回家的。回到家中也没有安宁日子,公安经常都会来向我们所谓的“了解情况”(变相的一种监视方法)。作为合法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我们真诚希望早日把江XX及其追随者送上法庭,让人间正义长存,世上好人越来越多,让我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