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5日】2002年农历2月初十,晚上十点左右,我正在家睡觉,忽然闯进几个610的人,把我用车强行拉到派出所,随后又把我丈夫和儿子(14岁)也带到派出所。当夜2点左右它们把我儿子带到我拘禁的房间里,我一看儿子的脸被打的红肿,五个手指印还清清楚楚的。610把我丈夫和儿子迫害了三天三夜,直到把我送进拘留所才放他们回家。第一个迫害我的是姓王的科长,他张口就骂。我说:“你们身为警察,代表着国家的形象,你们张口就骂人,抬手就打人,你们是执法犯法。我们学大法的不打人、不骂人,都在做道德高尚的人。你们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们一家三口抓来迫害,又抢走我家980元钱,你们这是无视法律。”他说:“我就打你,看你能怎么样。”说着就打我三个嘴巴。
然后两个恶人就叫我蹲下,时间长了我受不了就坐在地上。恶人一把揪着我的头发从地上揪起来,两人轮换打我的嘴巴,打累了把我按倒在地,把棉袄扒掉,斜拉背铐,铐内加上啤酒瓶,瓶上包上书。它们坐在椅子上,用鞋后跟砸我的后背,用鞋尖踢我的胳膊肘、腿关节。它们看我不吭声,一边骂着,又用手往上提背铐,直到我浑身发抖它们才给我松开。过一会又换一种方式折磨,揪着我的头发打耳光,打的我眼冒金星,一共打了我300多巴掌,直到它们打累了。
到第二天下午五点左右,它们几个人喝酒回来,把我铐在椅子上,用警棍打我,还说“你要哭,就把你的牙砸掉……打死你从窗口上把你扔下去,就说你跳楼自杀,有一口气,照拉你火葬厂火化,不是没有这样的。”后来他们叫了两个人来对他们说:“帮我们看一会,不要叫她闭眼。”就这样不叫吃喝迫害了我三天三夜。
第三天夜里11点多把我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我向所干部揭露610对我的迫害,他们开始不相信,就叫法医鉴定。经医生检查,证明小腿以上到整个臀部全部黑紫,他们全都哑口无言。我要去医院拍片子,拘留所同意,结果“请示”610,610的人不同意,还说不是炼法轮功的可以,炼法轮功的就不能去,又说:“叫她炼炼功就好了。”四个多月我全身还一直黑紫青肿。半年多了两手还一直麻木,小臂酸痛,两手腕黑紫青肿。通过炼功,现在身体才恢复正常。
610的人对大法弟子根本不讲法律,在拘留所迫害近三个月后,又送进看守所,也不通知家人。到天热的时候,我穿的都是其他犯人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