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2日】我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说句公道话,却被当地恶警绑架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和杀人犯关在一起。我绝食期间,恶警强行灌食,上手铐子,还要打骂,不准家人接见,之后被判劳教,送佳木斯劳教所,路上两人戴一个四十八斤重的脚镣。刚进劳教所,恶警开始用欺骗的谎言和隔离的手段来逼迫学员放弃信仰,如果坚定修炼,它们就施加压力,一个人一间房,早上一杯水洗脸,一牙缸水刷牙,都是凉水。一次我拒绝参加劳动,被罚站几个小时,连续站了几天,并被打骂。
恶警骂大法,大法学员们制止,恶警就将大法弟子用手铐铐上,一铐就是七天半个月。一旦发现大法弟子炼功,同样戴手铐进行迫害。大法弟子张红、于春梅被连续铐了一个多月,最后坐老虎凳,直到身体不行了才放开。恶警24小时轮班监视,还让有性病的妓女监视我们,必须面朝监控,不准盘腿、不准闭眼睛,强行穿劳教服,对不服从者用大背铐刑罚进行折磨。大法弟子张玉芳被打得一个多月走路困难,丛美华(五十多岁)两次被铐。对不参加劳动的大法弟子长期关押,多数同修生活自理都困难。朴延春、莫小磊年仅20多岁,因制止打人,被戴大背铐七天。它们还经常打骂学员。大法弟子因身体不好打扫不了卫生,恶警就不让她们上卫生间。一日三餐吃的与食堂的摆样子的食谱根本不一样。
劳教所大法弟子每天都在遭受迫害,这只是简单的几件真实的事例,它们用种种手段折磨大法弟子,难以尽诉多少同修的二年、三年劳教期间所承受的折磨。真是千古奇冤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