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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中国自由的最后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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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6月10日】还有一个月,便是香港特区政府订定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完成立法程序的日子,近二十个民间团体的代表和近十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昨天应由四十多个民间团体组成的「民间人权阵线」邀请,召开圆桌会议共谋对策,许多与会者同时认为,当今香港政府与立法会都受到中共中央的操控,条例草案背后的用意太恶毒,修修补补无济于事,争取搁置立法才是最好的做法。与会者同时一致认为应该把取缔危害国家安全组织的条文,彻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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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柱铭说:「我不肯放弃的,这条最后的防线」简鸿章:「守住香港就是守住良心」与会团体

    刚刚结束到美国「唱衰」二十三条的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议员昨天在首度召开的民间圆桌会议上表示,他在美国接受电台访问时,频频接到中国大陆来的电话,对他说香港是中国自由的最后防线,嘱咐他一定要坚持到底。

    李柱铭说:「我不肯放弃的,这条最后的防线,因为如果我们输了的话,我们所有的自由都会丧失。那我们大陆的十三亿同胞什么时候才有自由?」

    组织若被取缔上诉无门

    针对取缔危害国家安全组织条文,政府完全扼杀受取缔的组织申辩的权利,没有公义、人权可言。大律师公会执委罗沛然表示,根据条例草案,若有组织被保安局局长取缔,律师援助受取缔组织属违法,若有组织受取缔后申请法律援助上诉,批出法援的律师也会犯罪,而若有律师义助打官司也会犯法。

    政府日前提出二十三条条文修订,使全港民间组织的存亡和成员的人权自由全部由局长一人的意愿决定,司法机构的权力被架空。而二十三条关注组成员、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梁家杰猛批由保安局局长一手包办取缔组织和制订上诉的规则,出现基本矛盾,因为取缔的决定由保安局局长作出,上诉规则又由局长厘定,他揶揄「不如叫局长也负责审理不是更好!」他又建议立法会议员提出多项修订,把立法的损害减至最低。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则指保安局的做法「非常荒诞」,在保安局局长建议的规定下,被取缔组织上诉成功的成功率几乎等于零。

    要压制组织反政府运动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批评,政府要取缔组织的精神是要压制所有组织的反政府运动。她认为应删除所有涉及取缔组织的条文,要阻止通过有关条文,才可保障本港人权。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指出,取缔机制条文是中共极其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推动,致使港府要急急忙忙地进行二十三条立法。简鸿章引用反对二十三条立法团体的一句话:「守住香港就是守住良心」,希望更多市民用和平理性的方式,促使当局搁置立法。

    韩东方被定为「敌对分子」

    代表中国劳工通讯的前工运领袖韩东方在会上透露,根据国内公安部门发出起诉一些辽宁省工人的文件,获悉公安部已把他定为「敌对分子」。

    对二十三条立法条文订定煽动他人作出颠覆行为是犯法,他扬言作为工运领袖,「鼓动就是其中一个工作」,而造成的影响愈大就愈好。

    在市民和民间团体极力反对立法、民主派议员批评审议过于仓促之下,香港政府仍无视民意,要求立法会《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于本月二十日前完成条文审议工作,下月九日在立法会三读表决。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12/36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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