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25日】江泽民在美国被起诉一事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德克萨斯州众议院议员艾略特-奈希塔(Elliott Naishtat)先生5月8日致信美国司法部民事局助理检查长罗伯特-麦科伦(Robert D. McCallem),表达对诉江案的关注。奈希塔议员在信中说,起诉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的诉讼是针对江在中国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发起的。我与我在德克萨斯州奥斯汀的许多同僚一样关注法轮功修炼者们在中国所遭受的非法逮捕、囚禁、酷刑折磨、乃至死亡。
他说,法轮功修炼者们于2002年10月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伊利诺州北区东分院发起了一项法律诉讼。该诉讼提出了包括酷刑和群体灭绝在内的数项指控,原告为A,B,C,D,E,F 以及其他情况类似者,叶蔚,汪浩;被告为江泽民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 (即6/10办公室)”。为保持我国对国际社会违犯人权行径一贯关注之承诺,我在此力促司法部全面考虑此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