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22日】辽宁省某市一位女士,未修炼,50岁左右,曾是一名民办教师,于2003年3月6日在车站被抓。原因是她乘1468次火车去北京,想为法轮功和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说句公道话,为无辜的好人被抓喊冤。在葫芦岛车站检查时,邪恶干警发现她有32张法轮功传单和一些她自己写的信,被葫芦岛车站公安处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在关押期间,恶警问她法轮功材料从哪来的,她说:“自己花钱复印的。”邪恶干警问她在哪一家复印的,她说:“那我不能告诉你,一家挨一家的复印社,我记不清了。你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恶警没有办法就将她转交给锦州铁路公安处非法关押拘留三天,而后又被葫芦岛政保非法拘留15天。在此期间,恶警对她的住址进行了调查,去了不少的警车,当地的村民都给她出证说她是好人,属实没有炼过法轮功。恶警的做法使当地老百姓不能理解,有的骂警察。就这样恶警还不放人,又将她关押在精神病院迫害一星期,给她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几千元。一个未修炼的好人,为了正义,离开了家和亲人,在这邪恶的环境下,还能走出这一步。世人哪,该觉醒了!修炼的人更加精进吧!一个未修炼的人选择了一条对自己最好的路,选择了未来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