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5日】我是大陆大法弟子,女,是一名74岁的老人,我一生勤勤恳恳,从不谋私利。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我坎坷地走着人生的路。到中老年,积了一身病。在疾病的痛苦中,我有缘得法,修炼了法轮大法,所有的病都好了,我有缘三次参加了李老师亲自的办班讲法,并当了本地的辅导员。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XX迫害法轮功,连我这个70岁的老人也不例外。我多次被公安局610团伙抓去逼问,几次抄家,把我所有的法轮功的书和资料都抄走。2002年的春节我又一次被抓,除夕之夜我就是在看守所度过的。由于我年岁大,家里儿女担心,他们不但春节没有过好,由于着急,儿子几乎精神崩溃,女儿被警察吓得得了心脏病至今尚未痊愈。是江XX迫害法轮功造成了我个人和家庭的这一切痛苦,至今我生活得也不自由。 每次被抓、被审,警察都强迫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不炼法轮功,强迫逼着我,让我写所谓的“转化书”。这些都是我不情愿地违心做的。这些至今留在我心底,后悔莫及,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注]
因为江XX的恶毒,对法轮功施行“株连九族”的政策:一旦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家庭的亲属升学、出国参军、工作都要受“株连”,不给大法弟子和亲人的生存余地。大法弟子和亲人在社会中没有生活的自由。
我们师父传授的高德大法,“真、善、忍”让人们做一个好人,让人们明白宇宙真理。江氏所做的这一切对法轮功的诬陷迫害,是法理不容,天理不容,人心不容啊!
[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