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5日】(一)我现年65岁,农民,1996年11月开始修炼大法。
1999年10月25日第一次去北京上访。26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抓,在驻京办事处被非法关押六天后,被送回当地公安分局,被敲诈370元后,在家人的担保下放回。
2000年元月1日,我在外炼功,被绑架到看守所被敲诈27元,非法关半个月,罚款270元。
2000年3月12日,第二次北京上访,在天安门被抓,被非法押解至驻京办,非法关了二十五天,其中绝食四天,被押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又送至“908”洗脑班,我绝食六天后,被放回,这次被公安一处罚款2050元,派出所罚款300元。
2000年5月13日,第三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北京驻京办,五天要去200元,绝食五天要回横幅,被非法押送某分局,被厂科长罚款1500元放回。
(二)我现年37岁,个体户。1997年3月修炼法轮大法。
1999年11月1日去北京上访,同年12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抓。当时我和另外三个同修都遭到警察的猛烈殴打,头部半个脸都青肿了,打得头破血流。12月3日被非法押送回到当地派出所,下午转至市分局,被罚款2500元(无收据)。
2001年5月31日,因讲真相又被绑架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并罚款300元,因此,造成家人误解,从此一直到现在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