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3日】2000年10月的一天上午,我和家人正在庄稼地里劳动,突然母亲上气不接下气跑到地里说:“公安局派人到家找你,说是因学法轮功,三日内必去报到,否则就要抓人。”当时,我和家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我和丈夫本着善心到公安局告诉他们真实情况:我修炼法轮功前,因医院手术处理不当,对我造成“肠粘连”,经常发烧,导致后遗症和多种疾病,长达十几年。经专家教授都无法根治的绝症通过学法轮功使身心得以康复,给国家减少了大量的医药费,这是事实。不信你们可以调查。还有通过学法,与世无争,和所有人都和睦相处,没有仇敌。我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善待别人,没做错事。不知你们为何要反对法轮功呢?有一警察队长说:“这是上面的命令,上面禁止炼,你只要说不炼或骂你们师父就可以回家,你说炼就是和××党作对,就是死罪。”因我拒绝它们强加给我师父和大法的一切谎言,被警察送进看守所关押。我丈夫因为给我作证,说这一切都是事实要求它们放人,它们不但不放,反说他闹事,打、恐吓、电击,我丈夫被它们打得精神失常,家中老人和孩子无人看管(当时这件事全县都传开了)。
二十多天后,亲戚拿钱把我接回家,说是“保释”,要我写什么“不炼功”或“悔过书”之类的保证,否则与我有亲缘关系的人工作都要受到牵连,孩子不能上学等等,以此来吓唬我的亲朋好友或邻居,在这种高压下他们不敢说真话。
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进京上访,当时北京一片黑色恐怖,因为是第一次进京没有经验被住店老板告密被抓。在朝阳区办事处,一人来讯问我时,我善意地向他说明炼功后的亲身受益和当地公安对炼功人的非法行为,要求他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他听后表示对我的理解和支持,可他又说:“上面有令,法轮功不许进京,能错抓,不能放过一个,我也没办法,只有奉命送你回去。这江××也是,这么好的功法不让人学,不知道他怕什么,搞得全国上下不安,你们受害,我们跟着遭难。”
这样,我又一次被转押关进当地看守所,在这期间已有六天没吃饭。警察说我是“危险分子”,决不能放我出去,若再进京,县长、局长就得撤职。所以它们对我严加看管,随之而来的是手铐、脚镣,长期关押6个多月,勒索8000元,才被释放。
在我县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最少被罚2000元,最多的几万元才放人,有的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有的几次被抓,家里拿不出保释金而被劳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