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重庆大法弟子向学兰被丰都县看守所管教毒打致死
  • 容我告诉你
  • 吉林省再传八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 郑州大学大法弟子张瀚文被非法劳教到期后又遭单位劫持(附电话)
  • 狱中的一千多个日夜无法改变老人的正信
  • 大庆监狱恶警的罪行曝光
  • 又有4法轮功学员被害 死亡人数已达630人
  • 12天传出38名死难者 再现江集团对法轮功不讲法律
  • 2月份中国传出18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 王博以接受洗脑、出卖父亲为代价复学后一直被非法跟踪监控
  • 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刘杰被第二看守所迫害致死(图)
  • 大法弟子熊凤霞被河北定兴县洗脑班活活打死(图)
  • 吉林省辽源市恶警狂施酷刑:宫针、老虎凳、吊铐、电棍烧焦
  • 一美国公民因法轮功身份被中国公安拘捕
  • 怀念大法弟子杨雪琴
  •  

    首页 > 大陆消息 > 迫害详情


    为什么要侵犯我的人权?──我因依法去北京上访而惨遭迫害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3年4月20日】我是96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2000年12月26日,我到北京上访。目的是用事实真相和我修炼的亲身体会向国家说明情况。希望国家公正调查,还我师父和大法清白。

    在两办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并有公安抓人的情况下,我只好在天安门城楼前打开一面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希望被有良知的官员看到。

    横幅刚一展开,一个年轻便衣冲上来抡圆胳膊照我后脑就是狠狠几拳,接着又过来一个便衣把我一只胳膊扭到背后,随后我被他扭送到就近的一个派出所,等到被上访的修炼者有80余人时我们被一辆大客车送到北京平谷看守所,马上让我们照像,有人不照就被狠狠打嘴巴,我想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被陷害,我们被逼上访,何罪之有,就不照像,一个警察就狠狠拽我头发,使我头部向上扬照完了像。到下午一、二点钟,我们就被分开了,我和另两个女性修炼人一起被送到距此地几里远的一个派出所,而我为抗议非法关押,在关押的同时我就开始了绝食。

    派出所当晚提审我们,要我的姓名,地址,我们没有告诉他们,隔了一天,我们三人又被送到平谷看守所。第二天下午四点多钟,警察把一根胶皮管从我鼻子直通到胃里强行灌食,灌空后让我们快速行走,反复两次,用了大约一小时,由于极为粗暴,有的人当场就大口咳血。

    在平谷看守所关了两、三天后,我们20余人被送上一辆大客车,开了几个小时后在一个路口又等来一辆一大客车,两车并一车大约四、五十人一起被送到天津市一个看守所,然后又分开,我和另一个修炼人在下午被两个警察带到附近一个派出所。

    见我绝食好几天,派出所的人连哄带骗地让我喝了点水,第二天下午一名男恶警对我说:只要你给家里亲戚打电话,我就让他们来接你回家。接着他给我写了一张保证放到我兜里,说如果我说了不算你就拿它告我。我就往家里打了电话并进了食,哪知那名恶警欺骗了我,他们由此查到我家地址,马上我就被送回当地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那张纸条就被搜走了,第二天我就被两个警察顺路带用手铐押回。上午到的分局下午我被送到看守所,并在那里和各种犯人在一起被非法关押了48天。2000年2月24日下午5点钟,我被分局一名警察告知因“家变”的原因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我爱人原本有精神病,我在家他还好点。可面临我突然被关押他心里难以承受,精神病复发,自己不会做饭却把我的独生女撵走,于是很少吃饭,每天精神恍惚的,听他同事说他经常到单位后找一个旮旯蹲着。他以前在家就喜欢点火,在我关押期间就更甚了,经常买书回来看完就烧,弄得满楼都是烟,邻居们十分恐慌,最后一次他竟把煤气罐的胶皮管心都烧焦了。由于他生活困难,我因此得以释放。

    不止我的家庭受到损失,我家在经济上也蒙受重大损失,我们两个人供一个念书的学生本来就很困难,又被派出所以进京为由罚款3000元,厂收我2000元押金。分局收我200元抵押金。派出所收200元押金,还有非法关押的伙食费几百元。我所讲的都是事实,我可以为我所讲的负完全责任。恳请国际组织调查。

    我是一名受宪法保护的合法公民,有法律赋予的信仰自由,更有上访的自由,我只是和平请愿,有不同意见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为什么要非法关押我?为什么要严重侵犯我的人权?使我和我的家人遭受到身心和经济上的重大打击。

    在此,我写此诉状请求国际组织公证调查中国正在发生的这场大迫害、还法轮大法和众弟子的清白。还我师父的清白。赔偿损失。惩治迫害我和我家庭的人。严惩发动这场大镇压的主谋江XX和积极参与者的罪行。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