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14日】2002年夏天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道东堡乡大堤西村农民到肥乡县打工。一日有记者来拍新闻片。问几位装车工:“谁帮拍片,说法轮功不好,冒充炼功人,戴手铐给30元,不愿戴手铐的20元。”有几个工人为了挣钱,就配合了电视台记者。有几个工人却说:“咱不能昧良心挣钱,给钱也不诬陷人家法轮功。”在此想问一下,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是什么?难道为了奖金和讨好上级就能出卖自己的良心吗?这样的新闻不是颠倒黑白吗?大陆有多少大法学员被折磨致死、致残、被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非法判刑、劳教、拘留、巨额罚款。这些大量的事实新闻为什么从不报导?新闻造假,中华民族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