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13日】江XX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三年多的时间已经使警察发生了质的变化,完全把警察变成了迫害好人的工具。由开始的无奈,“抓好人是上边的命令”,“我们也没有办法”,变成现在的为中饱私囊,任意抓捕好人来换取个人利益的邪恶之徒。2002年3月14日,吉林省辽源市东吉派出所所长江阳、恶警陈云鹏等多名邪恶之徒闯入大法弟子吕春云家中欲行绑架,无奈扑空,因该大法弟子于2001年被迫流离失所。恶警们为了完成上边下达的抓人指标并得到奖赏,竟然将大法弟子的19岁的女儿史双莲绑架至东吉派出所并施以酷刑。恶警将史双莲的外衣扒掉,让她光着脚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往史双莲的身上浇凉水,然后用电棍电,用电棍打,逼迫其说出母亲的下落。
19岁的女孩不能承受如此的酷刑,违心地对恶警说:“不炼了”。可她哪知道恶警的意图是让她说“炼”恶警好拿奖金呢?恶警就对其继续施以酷刑,最后19岁的女孩史双莲妥协了,配合恶警拍照片(把大法书和师父的经文摆在旁边以证明是大法弟子),当上了“正式”的法轮功弟子。他们就可以得到上级发的奖金。在辽源市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后,被送往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劳教3年,现还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六大队遭受迫害,每天强迫劳动,再强迫洗脑,让其说“不炼”。说“炼”还是“不炼”还得根据警察的利益“需要”而定?!法律何在?